從9月1日起,機場建設費要和機票一併購買,同時,機場內建設費的專用銷售窗口也將結束“使命”。
據民航部門有關人士介紹,這次機場建設費收費前置的調整,是爲了減少旅客的麻煩,節省出行時間。但這次機場建設費的調整,並沒有像外界傳言的直接併入機票價格,仍是在機票價格外單列。
記者瞭解到,這次調整的只是徵收方式,徵收價格並沒有變化,仍然是乘坐國內航班每人50元,乘坐國際和港、澳地區航班每人90元,而乘坐“大篷車”等8種小型航班則爲每人10元。對12歲或12歲以下的兒童和持外交護照乘坐國際及港、澳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免收機場建設費。
機場建設費是經國務院批准徵收的政府性基金,50%由中央集中調控使用,50%留機場使用。這筆資金主要用於民航機場、安全和空管設施的建設,爲改變我國民航基礎設施嚴重落後的狀況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民航基礎設施的改善,又保證了飛行安全,旅客是最終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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