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和林縣的王某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西菜園鄉派出所報案,稱其妻子李某失蹤,與妻子同時失蹤的還有價值18萬元的寶來轎車。
經查,今年33歲的李某是和林縣人,暫住在呼市西菜園鄉南苑小區。偵察員對李某住宅進行了勘查,室內物品擺放整齊,無任何翻動和其他異常情況,在客廳茶几上放有李某親筆書寫的遺書,上面寫着:“女兒,媽對不起你,媽走了,你要好好照顧自己。”李某所持手機最後的4個電話都是打給呼市南地企業公安局局長樑冠中的,時間爲4月14日21時許。
5月22日,玉泉區公安分局成立了“4.14”專案組,對樑冠中進行了大量的外圍排查工作,獲取一條重要線索——樑冠中的姑表弟魏進在案發後離開呼市回到了原籍重慶市。隨着偵查的深入,樑冠中和魏進合謀作案的疑點越來越多,專案組初步將目標鎖定在此二人身上。
6月30日,公安部派來的4位專家飛抵呼市,對李某的住處進行了複查勘驗,發現牀單斑跡是樑冠中所留,從現場提取的血跡是李某與一未知男子留下的,專案組確定李某已經遇害了。
7月5日,專案組收集的大量痕跡、物證、證據證明,樑冠中和魏進是此案的重大嫌疑人,當天晚上21時,專案組準備對樑冠中實施抓捕,誰知具有反偵查經驗的樑冠中已潛逃。7月6日凌晨5時許,樑冠中在呼市大南街附近的上海灘洗浴城休息大廳被抓獲。
審訊開始時,樑冠中拒不交待其犯罪事實,還不停地狂妄叫囂。審訊一直持續到7月9日凌晨3時28分,樑冠中的心理防線徹底被擊潰,供述了殺害李某的犯罪事實。10日11時許,根據犯罪嫌疑人樑冠中的指認,偵察員在呼涼公路41.5公里處附近的山溝裏挖出李某的屍體,然而李某的頭顱和右胳膊卻不知去向。
經審查得知,今年48歲的樑冠中2002年同李某相識並有了暖昧關係。2003年年底,樑冠中和李某按揭貸款16萬餘元,在“橋華世紀村”購買了一套130餘平方米的新房,貸款由樑冠中支付。今年3月份,樑冠中和李某以夫妻名義購買了一輛寶來轎車,由李某使用。在倆人隨後的交往中,李某經常逼着樑冠中離婚,與她結婚,還揚言如果樑冠中不答應,就到他單位和家裏告他,無奈之下,樑冠中寫下了“明年(2005年)一定娶李某爲妻”的保證書。4月8日,不想聲敗名裂的樑冠中找到姑表弟魏進,讓他幫忙幹掉李某。
4月14日晚上,樑冠中與魏進吃過飯後,開車直奔李某的住處,車途經大南街一家土產商店時,倆人下車購買了菜刀、鐵鍬、鐵板手、編織袋等作案工具。到了李某住的樓下後,樑冠中對魏進說:“我先上去,你給我打電話就說是買這處房子的人,要來看房子,你上來後伺機動手。”之後,樑冠中進了李某的住處。進屋後,樑冠中以李某的手機裏有別人的信息和號碼爲由,與李某爭吵並撕扯起來。這時,聽到吵罵的魏進上來了,他趁機舉起事先準備好的鐵板手朝李某的腦後猛擊了4下,見李某倒地還在掙扎,魏進上前死死掐住李某的脖子,樑冠中按住李某的腿,直至李某不再動彈。隨後,樑冠中將李某在3月份寫的遺書擺在茶几上,僞造李某離家出走的假象。倆人又將李某的屍體裝進編織袋裏,背下樓放入寶來轎車的後備箱內。
樑冠中給魏進一把李某的鑰匙,讓他回去處理血跡,自己先開車走了。23時50分,魏進處理完血跡從李某家出來後,打電話讓樑冠中放心,樑冠中讓魏進處理李某的屍體和寶來轎車。
4月15日中午,魏進給樑冠中打電話,說在呼涼舊公路找不見地方埋屍。樑冠中讓魏進等着,他馬上去。不久,樑冠中開車趕來,將車停放在一偏僻處後,拿起菜刀,揭開寶來轎車的後備箱,砍下了李某的頭顱,接着,又讓魏進砍下李某的右胳膊,倆人沿線往前開車,途中掩埋了李某的胳膊、頭顱和屍體。當日下午,樑冠中開車回到呼市。魏進開着寶來轎車到山西省大同市,將寶來轎車扔在一家超市門前。
7月12日,專案組派出追捕組趕到重慶市抓捕犯罪嫌疑人魏進。在重慶市警方的全力配合下,當日16時許,在重慶市合川縣石灘鎮魏進的家中將其抓獲。犯罪嫌疑人魏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7月19—21日,經過犯罪嫌疑人魏進的指認,專案組行程800多公里,分別在大同市、豐鎮市和涼城縣等地將肢解李某屍體的菜刀及李某的頭顱、寶來轎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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