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大陸安全部門去年9月逮捕了一名爲臺灣情報機關工作的美國公民,目前對他的處理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這是自去年底爆出系列臺灣間諜案以來,另一起有所不同的間諜案。被捕的間諜名叫董維,此人本是中國大陸人,但早已入了美國籍。他開展的一系列針對大陸的間諜活動主要是在美國進行的。過去大陸逮捕的臺灣間諜中,也有一些是美國公民,如2001年逮捕的李少民經審判後被驅逐出境。但此次有所不同,董維很可能將在大陸服刑。
從大陸移民美國由記者淪爲間諜
董維,英文名字David Wei Dong,1952年5月生於重慶,曾是中國某知名媒體駐四川記者站記者。1986年7月,他自費赴美留學,次年即獲得綠卡,1995年加入美國國籍,正式成爲美國公民。他被捕前有不少頭銜,包括美國國際產品配送中心副董事長、執行總裁等。
利用在國內的記者身份,董維爲自己建立了相當龐大的人際關係網絡,到了紐約後很快小有名氣。這引起了臺灣情報部門的極大興趣。據董維供述,1990年,他前往新加坡與臺灣“軍情局”三處處長王西田見面———王西田是臺灣情報部門的重要頭目。在王西田的要求下,董維正式加入臺灣間諜組織,月薪3000美元,此外還有可供支配的活動經費7000美元。王西田將董維化名爲“關宇”,籤領經費和在分析材料上署的都是這個名字。此後一年多時間裏,董維先後在臺灣、加拿大和夏威夷等地與王西田見面,接受他在蒐集情報等方面的指導。1991年,臺灣“軍情局”出資,以“臺灣駐北美協調會”的名義在紐約購置了一套價值26.8萬美元的房子,作爲董維的辦公地點兼住所。
回大陸刺探情報剛入境就被抓住
1997年,王西田從臺灣“軍情局”調到“國安局”,董維開始以“小李”的化名爲“國安局”工作。2003年9月,在臺灣情報機關的強烈要求下,董維硬着頭皮返回大陸,準備以做生意爲幌子蒐集更多的機密情報。
沒想到入境後不久,他就落入國家安全機關的手中,目前正關押在看守所裏。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定,加入公約的國家在逮捕其他締約國公民後,應該迅速通知對方。同時按照《中美領事條約》的規定,中美逮捕對方公民後,最晚應在4天內通知對方使、領館。因此,逮捕董維後,國家安全機關迅速於2003年9月底通過當地外辦正式照會美國駐當地領事館。美國駐當地領事館官員按規定每月探視董維一次,至今已探視9次了。
蒐集我外交機密挖掘我對臺政策
在審訊過程中,董維交代了其參加臺灣間諜組織、先後爲“軍情局”和“國安局”從事間諜活動的情況。據董維本人交代,自1987年以來,他先後爲臺灣“軍情局”和“國安局”蒐集了大量情報,包括我國外交機密。大陸對臺工作以及對美政策更是董維的“工作重點”。大陸每次召開對臺工作會議,董維都會動用自己的關係網不斷挖掘有關領導人的內部講話精神。此外,大陸政治與經濟發展情況、大陸對國民黨和民進黨的看法、對李登輝“過境美國”的反應以及中美對臺灣“大選”結果的反應等,都在董維蒐集情報的範圍內。1997年香港迴歸祖國後,董維又向臺灣“國安局”提供了更多的機密情報。
設立留學基金會在美髮展臺特工
除了蒐集情報,董維還做了大量“人的工作”,向臺灣情報機關提供了很多大陸赴美留學生的情況。1993年,董維以擴大信息蒐集渠道爲由,提出設立一個專項基金會,得到臺灣“軍情局”的肯定,同意出資100萬美元,在美國紐約聖約翰大學設立“海天基金會”,並指派董維作爲監事。以“海天基金會”爲掩護,董維着手在大陸尋找對臺灣有情報價值的人員,然後送他們到美國留學,並對他們中間的部分人進行策反。有的留學生就這樣被他拉下水。
臺灣間諜動作大美國態度不明朗
耐人尋味的是,董維作爲一名美國公民,還“不遺餘力”地參加了臺灣當局對美的院外活動。根據他的供述,臺灣當局長期以來投入大量經費,由“國安局”駐美人員通過美國的一些顧問公司和基金會,如“黑格爾基金會”和“卡特基金會”等,對美國政要進行遊說和收買拉攏活動,從而影響美國對臺政策。
董維去美國比較早,從事間諜活動的時間比較長,對海峽兩岸和美國的情況都很瞭解。事實上,他蒐集情報的工作不僅給我國國家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同時也違反了臺美之間的有關協議。
1984年,臺灣情報機關在美國暗殺江南,製造了震驚世界的“江南命案”。美國政府對此提出強烈抗議。臺灣當局被迫與美國政府簽訂協議,保證臺灣情報機關今後不在美國從事間諜活動。董維在美國爲臺灣情報機關工作,動作相當大,明顯觸犯了臺美之間的這一協議。
現在尚不清楚,美國究竟是沒有發現臺灣的這些情報活動,還是有意加以縱容。總之,董維案一下子牽出了很多問題,臺灣在美國的間諜網究竟有多大規模也成了一個驚人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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