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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商人趙燕在美遭執法人員毆打,面部遭重創,心靈受到巨大創傷。本報從事發後一直強烈關注此事件。昨日凌晨3時許,記者再次與國際長途連線趙燕代理律師孫瀾濤,詳細瞭解事件進展情況及趙燕索賠動態。
孫瀾濤47歲,黑龍江省哈爾濱人,美國紐約里根律師樓中國部主管。
1980年他以23歲之齡,以黑龍江英語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入北京外國語學院。
1986年,孫瀾濤畢業後分配到北京文化部外聯局工作,1989年派往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任文化副領事,三年半後離任回國。1993年因妻子在美留學,他放棄外交官生涯以陪讀身份再度赴美,進入里根律師樓工作,成了專門接待華人客戶車禍賠償的諮詢專家。
政府連帶責任不容推脫
記者:你好,孫律師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接受獨家專訪。
孫瀾濤:最近一直在爲趙燕的案件忙碌,剛纔我剛剛接受完哥倫比亞廣播電臺的採訪,現在確實太疲倦了,有點累壞了。
記者:這起案件在你看來應該如何定性呢?
孫瀾濤:不容置疑,這是一起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美國聯邦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因爲美國聯邦第42號法典1983款明確規定,穿着政府服裝,在政府色彩的掩蓋下,製造了侵權行爲,違犯了他人的權利,政府負有連帶責任。所以我認爲這是一起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
記者:你已經同趙燕女士多次接觸,並對當時案發情況進行了全面的瞭解,你能否從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用語言對該起中國人被毆打侮辱事件進行還原呢?
孫瀾濤:其實事件過程並不複雜,在趙燕被毆事件發生前,趙燕、黃玲、謝芳等三名遊客步行到距離下榻旅館僅10分鐘路程的彩虹橋,準備多拍幾張照片留念。當時,她們看見橋附近的小白屋裏透着燈光,好奇地探頭看。而在小白屋及彩虹橋附近沒有任何警示標誌及禁止設施。而這時,一起嚴重侵犯人權的事件發生了。
記者:一向宣稱自己法律健全完善的美國政府在這起中國人被無辜毆打的事件中有什麼缺失?
孫瀾濤:政府應該有“前瞻”,應該有“判斷力”,也就是說,如果政府不設置警示標誌,就表明政府認爲遊客可以進入該地區。那麼,在如此的“判斷力”下,就不應該發生禁止的“動作”。
提出賠償在美有法可依
記者:現在毆打趙燕的美國官員一直在爲自己辯稱,他是在辦案,是在執行公務,按照他所說的邏輯,美國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就可以對任何一個懷疑對象動手了?
孫瀾濤:即使退一步說,警察辦案,爲什麼不詢問,出來就打?他(洛德斯)辯解說,小屋裏的嫌犯是非裔男子,他就懷疑外邊的亞裔女子。這是什麼強盜邏輯?!我看他應該去看心理醫生了。
記者:在代理趙燕被打的案件中,你將依據哪些法律對洛德斯提出控告和賠償要求?
孫瀾濤:剛纔我已經介紹過了,我將依照“聯邦1983案”來維護我當事人的權益。
所謂聯邦1983案就是美國憲法爲了防止政府人員利用政府的光環從事侵犯他人權益的非法活動。1983案是我們代理趙燕事件的根本依據,一切訴訟活動都將圍繞此條款進行。在這個案件中,聯邦政府的責任是跑不掉的,我作爲炎黃子孫,一定要幫趙燕討回公道。
趙燕仍然無法正常行走
記者:趙燕女士的傷情也一直是國內同胞特別關心的,現在趙燕女士的身體情況怎麼樣了,你能否給介紹一下。
孫瀾濤:說實話,我對趙燕女士的身體狀況深表憂慮。她的身體狀況很糟。她的頭部受重傷,左眼至今視物不明,而且,當時在趙燕蹲下後,仍然有警察用腳踢她,一直將她踢倒在地。至今,趙燕仍不能正常行走,需要靠輪椅。
記者:除了身體上的傷害,在經歷了被毆打侮辱之後的趙女士,現在的心理狀態是否有些好轉?
孫瀾濤:趙燕女士目前最主要的還不是這些身體上受的傷,非常糟糕而且令人擔心的是趙燕女士心理狀況。她的心理幾乎處在崩潰的邊緣,經常出現幻聽幻視,總是懷疑有人要加害她。我將協助趙燕進行治療,同時我也向趙燕提出過建議,要進行神經科、心理以及恢復理療等專業觀察治療。
建議趙燕暫時不要回國
記者:趙燕女士現在最大的希望是什麼?
孫瀾濤:趙燕的精神狀態很差,她不想呆在這裏,她最大的心願是想回家。
記者:那麼趙燕女士什麼時候能夠返回國內?
孫瀾濤:根據美國的法律,趙燕在進行完前期的法律程序後,可以自主選擇自己的去向。雖然趙燕非常想回國,但作爲律師建議,短期內,趙燕最好不要離開紐約的法達盛。
記者:你爲什麼要建議趙燕女士暫時不要回國呢?
孫瀾濤:她的身體狀況不允許,而且,一旦回國,很多事情處理起來都很有難度。但這僅僅是作爲律師的個人建議,趙燕的歸期最終還是她自己確定。
打官司絕對不是爲了錢
記者:很多媒體都報道了趙燕準備索賠500萬美元的消息,我想知道索賠500萬美元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孫瀾濤:我也聽聞國內很多媒體提出“趙燕索賠500萬美元”,這是一個非常錯誤和缺乏常識的說法,也是一個讓趙燕及她本人感到羞辱的提法。我們不提錢,這不是一個錢的問題,這是一個尊嚴的問題。
所謂500萬美元索賠是里根律師的建議。你知道嗎,依照聯邦法律,如果能證明聯邦政府有責任,那麼索賠是“上不封頂”的。也就是說,我們只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能證明聯邦政府負有連帶責任,那麼,12人陪審團將最後給出一個賠償額,這個賠償額將遠遠不止500萬美元,那將是一個天文數字。
記者:那你對索賠的數額有什麼看法呢?
孫瀾濤:中國商人都有高貴的品質,中國人都有高貴的品質。我們的目的是要討回公道,是爲了正義和真理。我要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我要讓聯邦政府道歉。錢算什麼?美元算什麼?身外之物,廢紙一堆。我們要的是正義和尊嚴。
華人反應給了美國壓力
記者:目前,紐約移民局已將此案移交位於布法羅的紐約西區法院,並以傷害罪向涉案的移民局警察洛德斯提出起訴,從案件發生到起訴時間很短,美國聯邦政府是不是也感到了壓力?
孫瀾濤:這是美國聯邦政府迫於壓力,作出的舉動。因爲,在事發後如此短的時間內作出如此快速的反應,並不多見。這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僑報》的沙記者,他在第一時間向公衆披露了此事,並將他拍攝的趙燕被毆傷的照片EMAIL給英文報紙,像DAILYNEWS、像NYPOST等等,從而使廣大美國公衆知悉此事件。媒體在這件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記者:當地華人對此事處理的態度是否也推動了事件的進展?
孫瀾濤:當地中國領事館、當地華人以及中國政府的態度和聲音,都是推動事件進展的重要因素。不過,美國人也有自己的思維,打一個比方,老美起訴洛德斯,是給中國人一個姿態。我已經開始打自己的孩子了,你們不能太着急說什麼了吧?
涉案警員也有連帶責任
城市快報:據趙燕講述,事發當時,不止一個警察對她施暴。“至少四五個警察,一起用堅硬的皮鞋猛踢我,圍毆至少持續了三五分鐘之久。”而事發後,事發時在場的其他警察都指證洛德斯一人動手行兇,而他們沒有時間和能力阻止。這些在場的官員的責任如何認定?
孫瀾濤:這同樣涉及“連帶責任問題”。同時執行公務的政府人員,相互之間負有連帶責任。我們也正在蒐集證據,以還原事實真相。絕對不能讓違法者逍遙法外!
記者:和趙燕一起在現場的還有兩位女遊客,她們目前情況怎麼樣了?她們的指證能否派上用場?
孫瀾濤:事發當時,另外兩位女遊客黃玲、謝芳,在作完證明後,都已經離開紐約。我親眼目睹了兩位女遊客作證的全過程,我們在場的目的就是爲了保護當事人的利益,防止聯邦政府人員非法作爲。
記者:你能否介紹一下其他兩名女遊客的情況?
孫瀾濤:當時,黃玲是戴着手銬接受的筆錄,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爲,這是非法拘禁!黃玲是中國江蘇無錫人,在日本留學,能說一口流利的日語,並且英語熟練。多虧了她,是她和對方交涉,並用英語求助。要不事態不堪設想!黃玲事發後表示要立即趕回日本。而謝芳是從佛羅里達到水牛城旅遊的,本人持美國綠卡。她們兩人都表示願意作證,我們隨時都會與她們聯繫。
代理趙燕事件義不容辭
記者:你預計趙燕女士無辜被毆打的案件將審理多長時間?
孫瀾濤:從司法程序上說,該事件的刑事訴訟部分,也就是對洛德斯的判罰問題的解決可能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而民事訴訟部分,也就是趙燕訴聯邦政府,所需時間可能更長。
記者:你爲什麼要代理這個案件?
孫瀾濤:我的使命感,我老家是中國東北美麗的冰城哈爾濱。從小父母就教導我要講道義要多幫助別人。在中國受的教育也決定了我的品質,爲國爭光,爲民盡力。來到紐約,當了律師,我就向同事們提出了“爲人民服務”的概念,盡心盡力爲在紐約的華人服務,爲一切需要幫助的人服務。現在,我義不容辭啊。不管有多艱難,不管有多大阻力,趙燕的事,就是在美華人的事,就是中國人的事,我管定了,而且一定管好!請你們轉告趙燕的天津父老,放心吧。
一口氣,慷慨激昂地一口氣說完,孫瀾濤的聲音哽咽了。此時,窗外的天空已經泛起魚肚白。不知不覺,已經過去兩個半小時了。天就要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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