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沈劍平 通訊員楊志勇 吳梅):天津市將於8月1日施行存量房網上交易管理的消息公佈後,許多網民對有關細節問題進行諮詢,爲此記者採訪了天津市房管局負責人。
天津市房管部門負責人對存量房屋的解釋爲,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通過購買或自建方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
該負責人介紹,存量房實行網上交易管理,是根據《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規定》天津市政府令(2004第35號)第17條“本市實行房屋交易網上管理制度,爲當事人提供快捷、安全的服務,爲建立房地產市場預警系統提供信息。”而採取的一項重要制度。目前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全市21個房地產登記交易服務場所和70餘個中介機構已具備網上籤約和打印交易合同條件。屆時全市存量房交易將全部實行網上籤約和打印合同,並將實行交易價格48小時在網上和各區縣房地產登記交易服務大廳同時公示制度。
該負責人還介紹,網上“房產買賣合同”中設立了必須填寫條款,從而保證了合同簽約的完整性,更好地維護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由當事人自行成交的存量房屋,交易雙方應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房地產登記交易服務大廳,通過網絡交易管理系統擬定《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如存量房屋是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的,交易雙方可在經紀機構通過網絡交易管理系統擬定《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並將該協議提交上網。無論在何處擬定《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房地產管理部門都將通過電子顯示屏、觸摸屏及房地產綜合信息網(網址www.tjfdc.com.cn)進行公佈,2日後沒有異議的,雙方再打印並簽署《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並按相關規定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打印一式三份,需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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