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召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自治區審計廳廳長陳秋華所做的《關於2003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中,一批區級直屬機構被列入了“存在問題”的行列。據《報告》稱,審計發現一些單位存在應繳未繳預算收入、自立收費項目、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
預算執行有些問題 區直機關名列其中
《報告》顯示,從審計情況看,2003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基本正常。但在財政財務收支活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應繳未繳預算收入、預算外資金未繳入財政專戶、出借和不按預算使用財政資金等等,其中不少區級直屬機關被列入其中。
以下是《報告》中列舉的事例:
——自治區環境保護局2003年末應繳未繳預算收入626.92萬元。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3年末應繳未繳下級上交罰沒收入224.59萬元。
——自治區航務管理局下屬梧州航務工程處2003年末應繳未繳企業所得稅148.25萬元。
——2003年,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收取下屬單位自治區就業服務中心上繳事業基金350萬元及自治區技工學校研究會上繳的集資辦學款400萬元,沒有繳入財政專戶。
——2003年,自治區勞教局未經財政部門批准,自行調整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582.35萬元,並超預算購置轎車5輛、麪包車4輛,金額144.34萬元。
失業保險基金 挪用購買土地
《報告》反映了自治區本級財政收支方面存在的管理不規範,特別是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非稅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設置賬外賬、違規收費等問題外,還報告了部分單位和縣市在失業保險基金、扶貧專項資金、外資項目、生產建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擠佔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
——廣西農科院1998年至1999年挪用甘蔗項目資金70萬元並截留甘蔗銷售收入113.62萬元。
——自治區農業廳所屬廣西水果總站2002年8月挪用生產建設資金178萬元,借給下屬公司廣西名優特優果品公司辦理職工公有住房產權手續,至審計時尚有60萬元未收回。
——2003年1月,自治區農業廳所屬廣西農業推廣站挪用推廣補助費50萬元、廣西種子公司2002年9月挪用專項資金18萬元,用於支付自治區農業廳辦公大樓工程款。
——廣西種子總站2003年4月列支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貼息款75萬元,抵支廣西種子公司欠款。
——2002年,廣西農業外資項目管理中心用外資項目資金36.69萬元發放職工福利。
——崇左市本級1993年挪用失業保險基金115萬元購地,雖經市審計局下達審計決定責令收回,至2003年底仍未收回。
巧立名目收費 私設賬外“金庫”
《報告》中提到,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和行業審計中查出的主要問題有:
——自治區監獄局下屬的廣西警官學校,2001年至2003年6月自立項目收取錄取費、考察費、辦證費、電大自考報名費、考試費等721.09萬元。
——南寧市收容教育所自立名目收取被收教人員生活費30.07萬元。
——靈山縣交警大隊擅自將行政性收費改爲經營性收費,並列作本部門收入267.33萬元;馬山縣交警大隊超範圍收費108.57萬元。
——桂西農村綜合發展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2002年將援糧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30萬元;宜州市公安局、橫縣公安局、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看守所、象州縣公安局經偵科分別設置賬外賬或“小金庫”涉及金額分別爲90.80萬元、35.73萬元、15.54元和15萬元。
陳秋華廳長在報告中說,對本次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自治區審計廳已按有關規定正在或已經進行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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