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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首先要讓這類案件透明化,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和處理過程如實地告訴公衆。"
(摘錄人民網)其中內幕是:李玉春以拍照的照片要挾,限李信在一天內打入她的帳戶300萬,否則公開照片.李信沒錢,只有向設計院借款300萬(有律師和公證人在場),時間沒有超過一個月.
以後的事情,就令人意想不到的上演了一場"東郭先生和狼"的故事........結果這筆錢在李玉春那裏成了"洗黑錢",在李信案件中成了"挪用公款",而引人注目的300萬卻仍然在李玉春手中,無法追回!!!!這真叫人不置可否,只能說:李信的可悲!李玉春的可恨!欺騙人民的可氣!!!1
評論: 也難怪李玉春在押審理時,又故伎重演"一哭二鬧三上吊"其用意就在於掩蓋自己的敲詐勒索詐騙罪,保住仍在她手中的400多萬的錢款(用李玉春和李新德的話來講,就是100萬的"封口費"和300萬的"洗黑錢").但是她小看了我們黨和政府!小看了法律的公正!李信作爲個人一錯再錯,無力抵抗,陷了進去.但是執政黨和人民政府有這個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有這個能力!!全國人民有知道真相的權利!!李玉春和李新德之流們先交出這些"封口費"和"洗黑錢",纔有資格談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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