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每年這個時期,都市打工人羣中都會出現“學生打工族”。但一直以來,學生暑期打工市場沒有明確的“行規”,學生獲取打工信息的渠道並不暢通,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很少顧及這一特殊的打工羣體,於是出現了暑期打工市場貌似繁榮、實則混亂的狀態。學生打工背後的辛酸也很難有人體味得出。
日前,爲找到一個比較理想的暑期兼職工作,記者來到一些學校勤工助學中心和社區服務中心,但均未找到合適的。
其後,記者又根據一些高校內公告欄的暑期工宣傳單找到了某高校附近的幾家中介機構。在一家專爲學生介紹暑期工的中介中心,工作人員根據記者的“個人情況”和“需求”,推薦了幾個酒吧服務員的工作。
於是,記者裝成在校大學生去中環線上一家新開業的酒吧應聘。酒吧經理得知記者沒有在酒吧工作的經驗時,馬上肯定地說,你只能做“吧女”。所謂“吧女”,這位經理做了如下的解釋:就是給客人推銷酒,憑業績拿提成,再就是陪客人喝酒,客人高興還可以給小費。“吧女”工作很簡單,比單純的端盤子拿錢要高得多。不僅這家酒吧,記者到另外的幾家酒吧應聘,也被告知,沒有經驗者只能陪酒、推銷酒。至於書面協議,是沒有的。無論是中介機構還是招工的酒吧,均表示這是雙方自願的行爲,又是短期臨時工,去留隨意,沒有籤協議的必要。
由於酒吧的營業特點,“吧女”的工作時間一般都是晚上7、8點鐘到轉天凌晨3點左右。記者提出回學校不方便時,酒吧經理建議幾個大學生“吧女”在校外租房。談到報酬,一家日式酒吧表示沒有基本工資,只是根據個人推銷酒水的業績拿提成。因爲酒吧經營的都是洋酒,提成也是很高的。此外,由於“吧女”還要陪客人喝酒,得到的小費也相當可觀。幾家酒吧的經理都表示,小費要跟酒吧分成:從四六分成到二八分成不等。出於大衆的認知習慣,記者提出了“吧女”陪客人的“程度”問題。酒吧老闆認爲,這是“吧女”的個人意願,一般剛上班的頭幾天是不允許“吧女”跟客人離開酒吧的;如果是接觸了兩三次的“熟客”,也就不加阻攔了。而且離開酒吧以後,客人給的小費就可以悉數收進“吧女”自己的錢包。
第二天,記者選擇了一家酒吧去試工。上崗前,先來的“師姐”告訴記者許多經驗之談,諸如:一定要化濃妝以適應酒吧的燈光;不要穿有袖子的衣裳,最好是吊帶裝;上班時間要一直保持微笑狀態等等。隨後,記者見來的幾位學生“吧女”都是如此打扮的。從談話中,記者瞭解到,她們來自本市的幾家高校,這份工作是通過學校附近的中介機構介紹的。她們都曾經做過“吧女”,由於收入較高又不影響上課,所以打算開學後還繼續做下去。環顧這些學生“吧女”,臉上已然染上了風塵氣,大多還嫺熟地抽着煙。
將近9點鐘,酒吧開始上客了。“吧女”們都默契地選定客人主動搭訕聊天,客人如果邀請她們坐下,爲她們點酒水,那麼,“吧女”就可以從客人爲自己點的酒水中拿到提成了。看看自己實在無法進入角色,記者只好藉口身體不適離開了。
幾番求職經歷讓記者深切地感受到找暑期工的艱難。那些已經在做暑期工的同學,又是怎樣找到適合的工作呢?據瞭解,現在的暑期工作,大體上分爲三類。一類是腦力勞動,像搞設計、做家教等;另一類則是體力勞動,像到快餐廳、酒吧當服務生、超市幹理貨員、健身房做健身指導等;還有一類就是靠嘴賺錢,像賣保險,做廣告業務員、商品促銷員等。想要獲得打暑期工的信息,最可靠的是找已經找到暑期工的同學引見,或是學校學工部推薦,千萬不要到小中介機構去。那些地方往往是花了中介費還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嚴重的還容易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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