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長春市寬城區區委常委、興隆山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隋承斌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報復陷害罪一案做出終審裁定: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定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隋承斌等12名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
2004年2月12日,隋承斌,一個昔日霸道成性、貪婪至極的鎮黨委書記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10項罪名,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1年8月16日,隋承斌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後,偵查機關扣押、凍結其存款人民幣1070.76萬元、美金37.6萬元,房產9處總價值人民幣447.26萬元、汽車9臺價值86.3萬元,投資四川省一家保健果品廠215萬元,總價值1854萬元、美元37.26萬元。終審法院查明,扣除隋承斌合法收入790.82萬元外,貪污所得人民幣179.49萬元、受賄所得人民幣350萬元、興建鎮裡農貿大市場因工作人員失誤所得人民幣17.75萬元、除去應付他人287萬元債務,尚有人民幣244.93萬元、美元37.62萬元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這個被當地群眾稱為『隋霸天』的人物,原本是一個普通的農民,偶然發跡走上仕途之後逐步變得獨裁、專制、貪婪,直至毀滅餘生。
黑書記『隋霸天』終審判死緩
近日,經歷了3年的偵查、審訊,原長春市寬城區興隆山鎮黨委書記隋承斌涉嫌經濟和刑事犯罪達10項之多,而被終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隋承斌通過掌握基層黨政權力,以其家族勢力為骨乾,糾集社會閑散人員,稱霸一方、暴斂錢財、欺壓百姓、殘害無辜。在他擔任興隆山鎮長、鎮黨委書記的六年時間裡,打擊報復陷害群眾、僱凶傷害他人,同時還大肆貪污受賄非法所得近千萬元。
故意傷害牽下鎮黨委書記
2001年3月11日,一位七十多歲的農民走在回家的村路上,快到家了,一彪形大漢揮舞著鐵錘向老漢衝來,嘴裡吼著:『今天好好教訓你,看你還敢不敢告狀!』老漢被打倒在村路上。興隆山鎮派出所接到報案後,民警調查了解,由於該村村民隋承文(綽號』隋老五』)憑借胞弟隋承斌(綽號『隋老七』)在鎮上當黨委書記的勢力從村上砍伐樹木,分文不付,敢於伸張正義的蘇老漢多次狀告鎮黨委書記隋承斌。
鑒於案情重大,寬城區公安分局立即向副市長兼公安局田中林局長做了匯報。在市局領導的支持下,由分局局長周春明牽頭的專案組成立了。
3月13日,蘇老漢家再次遭遇不測,五間瓦房門窗玻璃全部被砸毀。專案組人員加緊了工作。經工作了解到攔路行凶系兩名男子所為,一人動手打人,另一人在附近等候的出租車接應。案發前後幾分鍾內,興隆山鎮黨委書記隋承斌頻繁與人電話聯系。經查證,接應者是隋承斌的一個遠親,叫宋樹新。
8月8日,公安機關將宋樹新秘密傳喚到公安機關。宋交待,3月10日(案發前一天),宋樹新與隋承文一起打麻將,晚上,『隋老五』對宋樹新說:『我去年拉木頭的事,老蘇頭還在告我,得想個辦法收拾他。』次日,狡猾的『隋老五』借用宋樹新的電話就相關事宜向七弟隋承斌稟報。事後,『隋老五』又對宋樹新說:『昨天你借的4000元錢不要了,算是今天的酬謝了。』
8月11日,『隋老五』隋承文被公安機關『請』走。他還供認是打傷蘇老漢是七弟隋承斌指使所為。
8月13日,長春市委紀檢委做出了對隋承斌進行『雙規』的決定。
8月14日,專案組得到批准,將正在『雙規』的隋承斌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
當官掙錢以錢買官
8月15日9時30分,專案組人員向隋承斌宣布,隋承斌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決定。傲慢的隋承斌終於如實交代了大部分犯罪事實。
隋承斌說,他的一切行為和動機都是為了撈錢,而撈錢的途徑是當官爭官。
隋老七一家原住興隆山鎮一間堡村,家裡八個男孩。隋承斌排行第七,所以大家都稱其『隋老七』。改革開放初期,『隋老七』利用當地具有豐富河沙資源,乾起了采沙的行當。僅一年,就使家中擺脫了多年貧困的窘境。1986年夏季發生洪澇災害,『隋老七』認為這是走上仕途的良機,便出資組織村民抗洪。戰勝洪水後,『隋老七』以致富帶頭人的身份,先入了黨,而後又如願當上了村黨支部書記。
1992年鎮裡成立了鄉鎮企業管理辦公室,當年3月,通過『活動』隋承斌坐上了鎮企業辦副主任的位置。1994年4月鎮內乾部調整,『隋老七』又當上了興隆山鎮鎮長。不滿足的『隋老七』開始虎視黨委書記的位置。
嚇走兩位黨委書記,同志稱其『大老板』
1994年,隋承斌『設計』時任黨委書記到外地嫖娼,然後指使心腹向有關部門反映。上級黨組織停止了該黨委書記的工作。次年,上級又抽調一位機關乾部到興隆山任職,不足一個月,新任黨委書記呂某家中頻繁接到恐嚇電話。
1995年6月28日,呂某由鎮裡的車送回家,晚18點左右,呂某下車進花店買兩盆花後,纔朝自家的住宅樓走去。當行至樓門口時,被事先埋伏在樓門洞的歹徒持刀、棒一頓亂砍,呂大聲呼救,聞訊趕到的鄰居將其送往附近醫院,經檢查,他頭頂部粉碎性骨折、右手第4掌骨頭粉碎性骨折,中環指深肌腱斷裂、右小腿骨折,落下終生殘疾。
據隋承斌的交代,2001年8月,在大連市警方的配合下,這起故意傷害案負責指揮和僱凶隋承普(隋老六)、張維國、劉月明、祖宏圖相繼落入法網。
4人稱,隋承斌指使隋承普操辦了後來的行凶事件,提供了呂某的照片,標准是打得不能上班,右手不能寫字。隋承普按照七弟的指示,出資2.4萬元,找來了3名社會無業人員充當打手,實施作案。
緊接著,上級黨委又派來一位黨委書記,隋承斌對新到任書記說,你就管接待客人,陪客人喝酒就行了,儼然他成了『一把手』。不久,這位書記也因受不了他的窩囊氣而調走了。『隋老七』如願當上了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的位置,奪取了黨政『一把手』。2000年6月加官為中共寬城區委常委。
在興隆山鎮不管是開會還是請示工作,大家對隋承斌都以『七哥』『七叔』相稱,同志間說話談及隋承斌稱其『大老板』。
父親去世,村乾部借錢送禮
鎮上的乾部群眾對『隋老七』畢恭畢敬原因還有與隋承斌搭班子的鎮長康淑華。康淑華擔任鎮黨委副書記期間,因民主測評倒數第一,被調到區科協任職,之後長期不上班,暗中為隋承斌打理磚廠生意,區委將其現職免去。在隋承斌當上黨委書記後,隋多次出面為其『活動』,康搖身一變竟當上了鎮長。『七哥』覺得有哪個乾部不忠,康便扮演『托兒』的角色。隋承斌最愛聽的就是『小報告』,鎮上有位不務正業的乾部整天圍在『七叔』身前身後,年末鎮裡班子調整時當上了副鎮長。
臘月初八是隋承斌的『大壽』,一個村乾部不懂行情,以為有1000元就夠了,可誰知一上帳單,都是5000和1萬的,無奈跑到附近親屬家借了2000元,纔算圓了臉。
1998年隋承斌當鎮長不長時間,父親去世,送葬隊伍中有40多輛汽車,48人抬著棺材走了15公裡多路,在下葬時,村鎮乾部挨排跪在靈前嚎啕大哭,表演最突出的後來都成了『七哥』的左膀右臂。
每年的鎮上換屆選舉,不管乾部群眾都必須按照他的旨意行事。就是這樣仍有『個別不聽話的』班子成員落選。原人大代表主席團主席張純福,因陪同其他乾部視察了隋承斌的非法采沙場,隋承斌從中做手腳將該人排除在人大代表之外。
打擊報復女記者圍攻報社
2000年4月11日、12日某報報道了興隆山鎮部分村乾部用公款大吃大喝,拖欠餐費致使餐館瀕臨倒閉的消息。此事引起隋承斌的極大不滿。隋承斌給某報一名女記者打電話威脅多次。面對邪惡,這位記者沒有退縮,仍然頂著巨大的壓力在4月17日堅持報道披露事實真相。當天晚,在使出渾身解數沒有奏效的情況下,隋承斌責成黨委副書記溫紅衛召集龍泉村、朝陽村、新農村黨支部書記、村長等人開會。在會上,蠱惑村乾部,說報道內容失實,影響興隆山鎮形象,約定第二天早各村帶人在鎮政府集合,集體去報社『討說法』,隋承斌還親自安排人買來白布,指派溫紅衛印制標語橫幅,4月18日,他們組織60餘名不明真相村民每人發50元工錢,前往報社門前,堵塞報社辦公大樓門口,阻止辦公樓人員出入,對勸阻的工作人員廝打推搡,嚴重擾亂報社的正常秩序長達兩個多小時。
涉嫌多種經濟犯罪
隋承斌等人的經濟犯罪涉及范圍之廣、名目之多、數額之大十分罕見。參與經濟犯罪的9名犯罪嫌疑人基本都是隋承斌的『馬前卒』。隋承斌自1994年任鎮長開始,將鎮政府所屬的鄉鎮企業,暗中『改制』,6個公司名為集體,實際法人早已變成大哥隋承君、妻子范連英等近親屬。
隋承斌自1994年4月任鎮長直至到案發,貪污受賄、偷漏稅款達數數百萬元之多。隋承斌的案發,牽出15人違法犯罪,7人涉嫌參與傷害、報復陷害等刑事犯罪,其中隋氏兄弟就有三人,與隋承斌關系密切的鄉鎮企業負責人因盜伐林木、偷稅、虛假注冊資本、非法采礦、佔用耕地、擾亂公共秩序等犯罪行為被繩之以法。
2000年3月間,隋承斌利用擔任興隆山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在興建興隆山鎮農貿大市場工程中,假借長春市隆山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自己承建該項目的道路和場地工程,私自決定工程造價,提供預算並進行審計,在施工中改變材料的質量,降低了工程造價的成本,在490萬元的工程款中,套取159.39萬元,據為己有。1999年6月2日隋承斌指使他人將上級撥給鎮政府的企業挖潛改造款20萬元轉入其個人企業,並在鎮裡的財務帳上列支核銷。1998年隋承斌委托隋承文承建某單位住宅樓工程中,通過隱匿部分工程收入的手段,偷逃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等共計84.19萬元。
1999年至2000年春季以來,隋承斌、康淑華擅自將鎮內隆東村等五處3664棵,計1700多立方米農田防護林賣給寶祿家具廠、福利木器廠。
案發後,偵查機關查獲犯罪嫌疑人隋承斌個人財產總價值人民幣千餘萬元,美金數十萬元;興隆山192.5平方公裡的土地上,就有隋承斌房產9處,其中住宅樓3處、廠房等地產6處,建築面積6830平方米,3.9平方公裡屬隋承斌私人土地,佔全鎮耕地總面積的0.2%,建築工程造價近數百萬元。各種車輛6臺,價值86.3萬元。一審法院認為,扣除其貪污、受賄所得及合法收入、非法所得,尚有人民幣244.93萬元、美元37.62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與此同時,自1997年開始,隋承斌還大搞獨霸經營,壟斷興隆山鎮所有的對外招商項目和建築市場,並利用其手中特權,大肆收取回扣,貪污受賄。興隆山凡是動錢的事,都要隋承斌親自審批,當地百姓稱隋承斌『大地主』、『隋霸天』。
『3.11』案發後,公安機關及時將已轉移走的729.8萬餘元贓款全部繳回。
公安部長、省委書記親自批示
2001年9月23日,公安部賈春旺部長、白景富副部長批示:『在黨委、政府領導下,長春市公安局打掉以隋承斌為首的犯罪團伙,表示祝賀!並望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必要時省、市公安機關聯合辦案,克服一切阻力,把案件辦到底,依法嚴懲。』
案件破獲後,省委書記王雲坤感到十分震驚。他在一次紀委工作會議上指出:『現在有些涉及領導乾部的案件,情節之嚴重,令人發指,簡直聞所未聞。興隆山鎮黨委書記隋承斌名為共產黨的鎮書記,實際確是類似於「土皇帝」。此案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隋承斌:男,1955年8月出生,因在家排行第七而被稱為隋老七。1986年入黨,後任一間堡村村黨支部書記。1992年3月,擔任興隆山鎮企業辦副主任。1994年4月任興隆山鎮鎮長。2000年6月任興隆山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團主席、中共寬城區委常委。市、區、鎮三級人大代表。隋案共牽出15人違法犯罪,7人涉嫌參與傷害、報復陷害等刑事犯罪,其中隋氏兄弟就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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