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昌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周燕芬死亡一案的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報,該局有關負責人稱,經過大量的調查和對周燕芬的屍檢,確定周燕芬爲自縊死亡。同時也發現周燕芬並非中國人民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院畢業生。
妙齡女子命喪出租屋
5月6日晚21時許,西湖分局刑偵大隊接繩金塔派出所電話報稱,南昌市第三醫院有一女青年死亡。接報後,刑偵大隊偵察和技術人員立即趕赴市三醫院開展調查工作。經查,死者名叫周燕芬,女,現年21歲,廣豐縣人。當晚20時許,將其送往三醫院的是120急救中心救護人員和自稱周燕芬男朋友的塗通武、塗通武的母親劉某、塗通武的朋友夏某以及廣豐出租車司機潘某。當晚21時30分許,刑偵大隊趕赴死者租住地進行了現場勘查工作,爲進一步查明周燕芬的死因,刑偵大隊於當晚22時許,將屍體從三醫院移至市公安局刑科所法醫基地保存待檢,並通知周燕芬家屬來昌。
拿不到錢女子揚言要割脈
據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案發當晚,西湖分局刑偵大隊在三醫院對塗通武、塗通武的母親、夏某及出租車潘某進行了調查。據塗通武和夏某反映,5月6日中午12時許,塗通武開摩托車從家中出來,到夏某家中接到夏某,而後兩人一起開摩托車去排山鎮。
下午14時30分許,兩人又回了一趟夏某家中,隨後兩人來到廣豐縣四海網吧上網。下午15時許,夏某接到周燕芬從南昌打來的電話要找塗通武(塗通武沒有手機),夏某便把手機拿給塗通武接。調查中塗通武說,在電話中周燕芬要塗通武拿300元錢給她,塗通武就講自己身上沒有這麼多錢,要不等明天再拿,或者過幾天親自送過去,周燕芬就講要等錢用,不怎樣先把錢拿來,塗通武說現在實在沒有錢,於是就掛了電話。不久後,周燕芬又打來電話,兩人說了沒幾句,周燕芬便說要割脈,塗通武在電話裏叫她不要做傻事。
女子果真死在出租屋
隨後,塗通武與夏某兩人從網吧出來準備坐車到南昌去,接着周燕芬又打電話來說她現在要割脈,塗通武叫她不要這麼做,並講準備坐車到南昌去。此時,塗通武打電話給他母親,告訴周燕芬在南昌要自殺,讓母親叫輛出租車快點趕到南昌。當日下午16時許,塗通武、塗通武的母親、夏某都坐上司機潘某的出租車從廣豐出發,晚上19時30分許趕到南昌。
塗通武一行四人來到周燕芬的租住地—南昌市養濟院241號3樓301室,塗通武用鑰匙開門後,發現周燕芬吊在門框上,塗通武與夏某將周燕芬抱到牀上,塗通武母親和出租車司機潘某慌忙撥打120,叫來急救人員。120急救人員對周燕芬進行檢查後說,周燕芬已死亡,但在塗通武等人的堅持下,他們仍將周燕芬送往南昌市第三醫院。
經調查及屍檢認定死者系自縊死亡
究竟周燕芬是自殺還是他殺?南昌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大量的調查和對死者的屍檢,確定死者周燕芬系自縊死亡。
據介紹,案發當晚21時30分許,西湖刑偵大隊對案發現場院進行了勘查,當時現場房門未關,房內燈亮着,室內無人;進門完好無異常,室內窗戶無異常,無攀爬痕跡反映;在臥室通向陽臺的門框上發現一根用牀單剪撕成的繩套,繩套下端距地面1.49米。5月6日晚21時許,法醫在三醫院對死者周燕芬的屍表進行了檢驗。死者上身穿紅色圓領短袖上衣,衣服稍上掀,下襬位於臍部,乳白色胸罩,暗釦鬆開;據調查,上述衣着改變爲搶救所致。
下身穿紅色鬆緊帶長褲,黑色三角短褲,左腕部用白色布條包紮,左前臂中上段扎有一條白色布條。屍僵剛開始形成,屍斑呈淡紅色,小片狀,位於腰背未受壓處,按壓可褪色,推測死者周燕芬死亡時間爲5月6日19時許。
5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與西湖分局法醫在南昌市公安局法醫基地對周燕芬進行屍檢。法醫鑑定結論爲,死者周燕芬左肘窩處皮膚淺表切創,左腕部及左手背處皮膚淺表劃痕損傷爲銳性物體作用所致,其損傷自己可以形成,損傷程度輕微,爲非致死性損傷。精液檢驗結果周燕芬陰道拭子呈陰性反應。結合毒物檢驗結果,在周燕芬的肝、胃組織及胃內容物中均未檢出安眠鎮靜藥成份及其它常見毒物,鑑定認爲周燕芬系縊死。
解釋死者家屬疑點
南昌市公安機關認定周燕芬爲自縊死亡後,其家屬對此結果提出了許多異議,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南昌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對此一一作了解釋。
疑點一,周燕芬家屬及有關媒體提出周燕芬死亡,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就是未開展調查工作。
“不予立案”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接受的案件進行審查,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在調查周燕芬死亡情況中,西湖分刑偵大隊歷時一個多月,在南昌和廣豐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共調查訪問相關人員二十五人次,分局、市局兩級技術人員地現場進行了反覆勘查工作,並對屍體進行了檢驗、複覈。
疑點二,周燕芬家屬提出在現場菸缸內有許多菸頭及現場有一副舊麻將。
經調查,塗通武有抽菸的習慣,在4月份與周燕芬同居時買了香菸,菸頭是其與周燕芬同居時留下的。經調查周燕芬的稅校同學陳某,陳某反映5月1日至5月4日在周燕芬租住地借住時看見菸灰缸內有菸頭;另外塗通武反映麻將是2004年春節後,塗通武與周燕芬在北京購買的,並於4月份帶回周燕芬南昌租住地。周燕芬的稅校同學陳某和胡某還反映周燕芬在4月下旬打電話和發短信叫過她們到她家來打麻將,發給胡某的短信內容是“晚上打麻將嗎?帶上你老公和我老公一起打”;發給陳某的短信內容是“你啥時候可以到我家打麻將了”,但她們沒有去打麻將。
疑點三,周燕芬家屬提出現場死者用於上吊的牀單下環離地面138cm,經現場勘查結論是149cm,頸部索溝最低點離腳跟132cm。因此,周燕芬上吊後腳跟離地面還有17cm。(注:死者身高爲1。62米)
疑點四,周燕芬家屬提出死者死時上身半裸體。
西湖刑偵大隊偵察和技術人員於5月6日晚21時許,趕到三醫院進行調查時,周燕芬全身着紅色睡衣,並沒有上述反映情況。
經過一個多月的大量細緻地調查,綜合現場勘查及法醫檢驗鑑定結論,西湖公安分局認爲周燕芬死亡排除他殺,不構成刑事案件,經分局領導批准,決定不予立案。
周燕芬並非人大畢業生
南昌市公安局吳副局長告訴記者,在對周燕芬的調查時,發現周燕芬並非中國人民大學學生,其畢業證是假的。
經調查,周燕芬曾經參加過自考試,但未通過。爲此,7月29日北京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了相關證明,證明周燕芬的畢業證是假的;7月30日,中國人民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院也出具了有關證明,其內容爲:“經查實,我院在校及畢業生學籍檔案中無名爲周燕芬的學生”。
吳副局長說,由此看來,周燕芬確實不是中國人民大學的學生。
死者家屬要爲死者申請更高一級的法醫鑑定
吳副局長說,6月27日,西湖公安局將不予立案通知書籤發給周玉輝。同時,告知如對此決定有異議,可以到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或到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後周玉輝無論到法制部門申請複議,還是到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部門進行信訪,都要求聘請中國司法鑑定中心法醫專家進行法醫鑑定,並稱不相信江西省公檢法部門法醫,後經市局協調,省公安廳同意,由南昌市公安局爲周玉輝出具了聘請國家司法鑑定中心的法醫專家進行法醫鑑定的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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