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8月4日報道,美國國會中的民主黨人和9·11事件調查委員會成員批評布什設立全國情報總監的建議,因該建議將不授予總監相應的職權。
8月2日,布什總統批准9·11調查委員會設立全國情報總監的建議,由總監統管全美15個情報機構。但情報總監既沒有每年400億美元預算的直接支配權,也沒有對情報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權。
參衆兩院中的民主黨人說,9·11調查委員會關心的是,情報總監能夠監督和協調情報機構在國內外的活動,而布什建議設立的情報總監遠遠沒有達到這個要求。設立情報總監,卻又不賦予其實權,只會使情報機構的管理更加混亂。
9·11委員會成員、民主黨人克里甚至稱,如果總監的工作都是建議性的、顧問性的,或者這個職位有名無實,那乾脆就不要設立這個職位。
9·11委員會成員、共和黨人萊曼在衆議院政府改革委員會作證時說,布什根據9·11調查委員會的建議設立情報總監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是,“如果情報總監沒有權力破除官僚層面的障礙,那麼他的工作根本就沒有任何意義”。
萊曼還說,情報總監必須要有人事任免權。不僅僅要擁有預算協調權,而且還要擁有預算權、撥款權和制定計劃權。他相信,布什總統最終會賦予情報總監更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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