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陝西勉縣“110”民警涉嫌玩忽職守案,3日在勉縣法院開庭審理。
勉縣檢察院認爲,2003年11月8日4時40分左右,四川省南江縣勞改釋放人員楊進奇竄至勉縣茶店鎮分水鋪村將村民李漢軍打倒在地,其妻蔣玲玲於5時14分撥打“110”報警,當班民警黃承順接警後,竟讓蔣玲玲立即給茶店派出所打電話。5時23分蔣玲玲之弟蔣偉再次撥打“110”報警,黃承順仍讓他給茶店派出所報警,當蔣偉請求叫一輛救護車時,黃承順讓他打“120”自己叫。
5時50分許,楊進奇又沿309國道竄到三家店村賈正清家,用木棒將賈及其母親、女兒三人打死。5時51分一外地司機張某途經現場,再次撥打“110”,黃承順還回答:“那地方歸茶店派出所管,你直接給派出所報警。”因感到問題嚴重,6時5分,黃承順才指令茶店派出所出警。警民聯手將楊進奇抓獲。勉縣檢察院認爲,黃承順身爲“110”值班民警,在接到羣衆求助後,工作不負責,不正確履行職責,從而延誤了出警時機,對賈正清等3人的死負有責任,其行爲違反了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觸犯了刑法第397條,應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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