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天津市交通局獲悉,爲了確保電廠用煤,做好電煤搶運工作,持有“迎峯度夏、搶運電煤”標誌的運煤車輛,由山西大同經張家口、北京至天津港、京唐港或由大同經北京至天津、京唐港,本市運政稽查人員將不檢查、不罰款、不卸載。“迎峯度夏、搶運電煤”標誌由交通部統一印製,實行一車一證,有效期爲1個月,可多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