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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臺播音員和主持人的簽名 |
播音員、節目主持人是我國新聞和文藝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公衆形象和業務素質一直是公衆關注的對象。
8月2日,中央電視臺播音員主持人業務指導委員會在成立4週年之際,向全臺播音員、主持人發出倡議,號召大家珍惜榮譽、謙虛謹慎、心繫觀衆、愛崗敬業,塑造良好公衆形象,做德藝雙馨的新聞工作者。
倡議發出後,得到全臺播音員、主持人的積極響應,包括兩屆中央電視臺十佳播音員、主持人在內的177人蔘加了簽名。目前簽名活動還在進行之中。
倡議書指出,中央電視臺播音員、主持人是新聞工作者隊伍中的一員,是黨的喉舌,是黨聯繫羣衆的紐帶和橋樑。從事這項工作的人肩負着弘揚民族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的政治責任;肩負着服務大衆,實現輿論監督的社會責任;肩負着廉潔自律、自尊自愛,維護媒體形象、公衆形象的道德責任;肩負着愛崗敬業、精益求精的職業責任。從事這項工作的人應當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人格魅力;具有精湛的業務能力和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奉獻精神。
倡議書中寫道:“作爲中央電視臺的播音員、主持人,我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不僅代表着個人,還代表着創作集體,代表着整個媒體。我們深知,自己在話筒前、鏡頭前的光彩,包含着許許多多同事的協同和大量幕後的工作,是他們用心血和汗水幫助我們閃光。我們深知自己是中央電視臺集體的一員,維護集體榮譽是多麼重要,離開這個集體,離開這個舞臺,我們自己又是多麼渺小和微不足道。”
倡議書號召播音員、主持人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學習教育,希望他們能夠靜下心來認真研究業務,拋開雜務全身心投入工作,體現出一流的業務水平,塑造出良好的屏幕形象。
作爲公衆人物,播音員和主持人對社會的影響不僅表現在話筒前、鏡頭前,還表現在日常生活和社會活動中。但是近期一些主持人不斷曝出打人、走穴、婚外戀等醜聞,倡議書號召他們“要時刻心繫觀衆,善待觀衆,無論是屏幕上還是在屏幕下,多做爲本行業添彩的事,不做給本行業抹黑的事。”
中央電視臺播音員、主持人業務指導委員會成立於2000年,主要職責是對全臺在崗的播音員、主持人進行業務考察、指導、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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