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著名作家馮驥才先生因一本書中的照片10年間兩次成爲“被告”案,經報道受到廣大讀者強烈關注。
“老事情又重來了”
馮驥才先生的祕書馬濤介紹說:“被訴侵權的《一百個人的十年》這本書是馮先生委託他和出版社聯繫的,在馮先生與出版社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了馮先生只負責文字部分,圖片則由出版社來選擇,所以圖片部分與馮先生無關。”
馮驥才先生曾將這次訴訟定義爲“不過是老事情又重來罷了”。馬濤的解釋是,“10年前的官司和現在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出版社是第一被告,馮先生是第二被告,原告都是李振盛先生,而10年前法院就已判馮先生與圖片侵權案無關,這次也不會例外。”
“客觀上贊同李振盛”
馬濤轉述了馮先生對原告的態度。他說,馮先生客觀上贊同李振盛因圖片遭遇侵權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這種行爲,認爲這未必就是一件壞事,從小處說,可以看出李振盛作爲一個攝影家,他的法律意識相對其他攝影家是比較強的,往大處講,這又正是廣大公民法律維權意識逐漸提高的一個體現。當然,馮先生不無憂慮,不管原告挑起官司是否在藉助“名人效應”另有目的,他都希望原告要客觀公正地適用法律,而且全面把握,不是斷章取義歪曲事實。
“相信法院會公正判決”
“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搶救工程”啓動以來,馮驥才先生幾乎將全部精力都投入到這項工作中,此次處理侵權案件事宜也委託給了出版社方面。由於本案尚未開庭審理,馮先生不願過多地發表意見。但對案件的最終結果馮先生信心十足,他相信法院一定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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