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一青年男子在踢球時突然昏倒,後經醫生搶救無效當場死亡。據悉,今年入夏以來,廣州已先後出現3次38℃以上的高溫,相當於1951年到2003年高溫次數的總和,另外廣州市區平均氣溫比市郊高出3℃。
“熱死人”應列爲安全事故
省人大代表王澤華近日提交建議,要求把“熱死人”列爲安全事故,追究相關領導人責任。同時,應立法放“熱假”,並建立高溫預警應急保障機制。
王澤華表示,隨着地球變暖,氣候反常多變。當務之急,政府主管部門應建立“高溫預警應急保障機制”。即針對高溫酷暑,政府主管部門應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規和條例,對高溫酷暑條件下單位和個人的生產生活或其他社會活動進行有效的調節,當高溫達到一定的警戒溫度或預警信號達到某一臨界等級時,應採取必要措施,學校該停課的停課,停止一切戶外作業。
在高溫季節,一些企業沒有采取任何降溫防暑措施,一味讓工人加班加點,漠視工人的健康和生命。王澤華建議,對這些不良業主進行嚴肅查處,要把“熱死人”也列爲安全責任事故,並連帶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同時,廣東地處北熱帶,有理由率先進行有關“熱假”的地方性立法,參照國內例如重慶、長沙、南京、杭州等地“熱假”臨界溫度的界定(≥40℃時不上課、不上班,≥39℃時上半日班),也可借鑑國外同類做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熱假”的具體條款。
政府回覆:需重新修訂《防暑條例》
昨天,就人大代表提出的這一建議,記者走訪了省安全生產部門,該部門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贊同。他同時表示,當前高溫作業的情況確實比較受關注,該部門對此也非常重視,並已對相關企業提出要求,要求在酷暑炎夏注意防暑降溫。
據瞭解,目前對高溫作業管理滯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比較落後。目前唯一可以參照的一部法規是《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簡稱《條例》),於1960年制定。44年過去了,《條例》已嚴重不適應當前的社會生產狀況,很多標準需要重新修訂。目前,國家衛生部等部門正在進行研究,將可能對《條例》進行修訂。至於廣東地方立法方面,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積極配合省人大做好相關工作。但是,由於涉及相關的多個部門,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多部門協調配合。
何謂“熱島效應”
城市熱島效應,就是城市化的發展導致城市中的氣溫高於外圍郊區的這種現象。在氣象學近地面大氣等溫線圖上,郊外的廣闊地區氣溫變化很小,如同一個平靜的海面,而城區則是一個明顯的高溫區,如同突出海面的島嶼。由於這種島嶼代表着高溫的城市區域,所以就被形象地稱爲“城市熱島”。熱島效應不僅使城市的氣候發生了變化,還帶來嚴重的污染,成爲影響城市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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