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明明有駕駛證卻故意使用僞造的駕駛證欺騙交警、逃避處罰的張某弄巧成拙受到交管部門1000元罰款的處罰。該人爲《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天津市因僞造假證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第一人。
8月4日下午4時30分,駕駛員張某駕駛牌號爲津CJXX86的奇瑞小客車,沿圍堤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尖山路左轉彎時,因沒系安全帶被交警發現糾正。檢查中,張某出示的駕駛證印刷粗糙、沒有防僞標誌,交警再三追問,張某纔不得不出示他的正式駕駛證。原來該假駕駛證是他去年用500元錢在路邊小販處非法購買的僞造假證,當其遇到交通違法時先用假駕駛證矇混應急,曾多次在外埠矇騙過檢查處罰,沒想到這次被本市交警查獲。
張某說,辦理假證時,他就打算一旦違法被抓就將假證交出,交管部門根據其上的假信息無法找到他,他就可藉此逃避法律制裁。據交管部門有關人員介紹,張某的假駕駛證上除了其姓名真實外,證件號碼、登記單位、地址等相關信息均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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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實施時,張某的這種行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會被處以200元罰款;而根據新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使用僞造駕駛證的規定,交管部門依法對張某的違法行爲做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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