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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政府下發的“創收文件” |
以“財政形勢十分嚴峻”爲由,山陽縣小河口鎮政府“經過研究”,日前下達了一份讓機關幹部組成工作隊下鄉以越權罰款、亂收費等形式“增加財政收入”的文件。
全鎮計劃“創收”15.2萬元
小河口鎮政府7月22日下發了《關於切實抓好財政收入的通知》小政發(2004)56號。通知指出:“我鎮財政形勢十分嚴峻,已經嚴重地影響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出全鎮計劃完成15.2萬元的財政創收任務,按照其劃分的片、線組成的四個工作隊分別攤到數萬元不等的“任務”。
其清收項目令人眼花繚亂,除有如林業執法部門權限內的“退耕還林禁種處罰”、“亂砍濫伐罰款”,計生執法部門權限內的“社會撫養費”、“‘三查’違約金”等,清收項目還列舉了很多花樣,包括有越權性質的“違紀資金”,未定界限的“非法同居罰款”,還有荒唐如“打架鬥毆”、“農用車違章拉人”等等巧立名目的“清收項目”。
針對這些名目,一位被分在其中一工作隊的幹部說:“的確感到非常滑稽,但其實文件真正的目的就是要讓幹部想辦法從老百姓身上弄錢!”
據瞭解,該文件沒抄報上級政府及上級相關單位,僅僅抄送該鎮財稅所並存檔。據知情人稱,該文件持有人的範圍很小,“可能擔心出事。”
創收任務與工資和獎金掛鉤
在該文件的“方法措施”一條裏,鎮政府詳細制定了清收任務與工作隊幹部的工資、獎金如何“考覈掛鉤”的細則,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這個文件才引起了鎮政府衆多幹部的不滿。
文件具體規定:“(該方案)實行任務與工資掛鉤,從7月份起按月結算、兌現,月進度達到總額的20%,由工作隊隊長簽字後方可發放工資。”另外還有,“財政創收工作列爲幹部考覈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年終不得評爲合格(稱職)幹部,不得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自7月底文件下發以後,該鎮被劃分在四個工作組裏的很多幹部對此舉甚感不解,他們認爲,鎮政府這份盲目讓機關幹部越權“執法”的文件本來就不妥,如果再與工資和考評聯繫在一起,就是給幹部上了“緊箍咒”,大家進退兩難:暫不考慮被罰款的老百姓能否接受,重要的是自己的利益和它連在一起了。
四個工作隊很多成員無執法權
該文件後頁附上了四個工作隊隊長和隊員的名單,該鎮共38名機關幹部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被編排在內。
據記者調查,在這個要與工資和考評掛鉤的“創收”人員名單裏,沒有其黨政一把手的名字。四個工作隊的隊長分別由一名鎮黨委副書記、兩名副鎮長、武裝部長等擔任。副隊長和隊員的組成結構幾乎囊括了該鎮所有機關部門,甚至連根本沒有任何執法權的婦聯、扶貧辦、文化站、經管站、畜牧站等部門都抽出了幹部加入。工作隊的陣容相當龐大,下鄉的具體實施方式是“工作隊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行動”。
據瞭解,小河口鎮在山陽縣30個鄉鎮中經濟水平處於中下游,“財政收入形勢嚴峻”的確也是客觀情況,有一名文件下發以後曾下鄉“創收”過的幹部告訴記者:“上面來人鎮政府要迎來送去,機關正常運轉辦公開支也都需要錢,是財政吃緊才‘出此下策’。但我們每次下到村裏,老百姓都會說‘鎮上收錢的幹部又來了’,弄得我們非常難堪。”
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是這樣一份明顯背離了相關法律法規的文件,卻在文末特別強調“必須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和稅收稅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各項政策法規,注意工作方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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