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些讀者問:看了日前刊登的《把災害損失降到最小本市首次出臺災民救助應急預案》一篇報道後,想了解一下該預案的救助對象有哪些?出現哪些情況可以啓動這一預案?
天津市民政局答覆:凡是本市居(村)民,以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遭受突發性災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人員均屬災民救助對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啓動該預案:(1)本市救災應急指揮機構、氣象、地震、防汛、防疫、公安消防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預警及相關預案已經啓動,預期災害將對本市區域內羣衆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的。(2)發生全市性自然災害或幾個區縣同時發生災情,造成大範圍人員無法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給予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保障的。(3)發生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區縣在實施救助過程中,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4)其他重大災害,涉及災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市級預案啓動的同時,受災區縣預案相應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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