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名出租車司機因一天兩次與乘客議價運營,共多收車費3元,8月9日被市客管部門處以吊銷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件,三年之內不準從事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的處罰。
司機孫某是南開區一家出租汽車公司的駕駛員。7月8日上午9點,孫某從王朝酒店門前拉一名武清區乘客到白廟,不打表議價收費15元,多收2.5元。孫某駕車返回王朝酒店後,又將一名山東乘客拉到長虹公園門前,不打表議價收費10元,多收0.5元。客運稽查執法人員當場將其查獲。客管部門處罰記錄表明,孫某去年12月12日從天津站拉一名來自海口市的乘客到大直沽,不使用計價器,議價收費15元,被客運稽查執法人員當場查獲,出租車被從天津站點清除。該司機的行爲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且屢教不改,造成惡劣影響。爲淨化出租汽車駕駛員隊伍,客管部門對其做出罰款500元、三年不準開出租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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