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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水電站被“力排衆議”,修進了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貴州省畢節地區的九洞天風景區。在動工9個月後,這座納雍縣的招商項目——“仙人洞水電站”——終於被貴州省建設廳叫停。
日前,貴州省建設廳由一名副廳長帶隊,組織了一個5人專家組到仙人洞水電站現場進行調查,並向省政府上報調查報告,認定“該項目一無選址審批,二無環境影響評價,實屬違法工程”。
“仙人洞水電站直撞生態底線,是西部‘圈河運動’中一個極端個案。”當地一位知情者對記者說。
隨着水電站開工的炮聲隆隆響起,沉睡了千百年的九洞天吸引了人們關切的目光
九洞天跨畢節地區大方、納雍兩縣。在烏江上游六沖河總長約10餘公里的河段上,地上河與地下河明暗交替,組合成集伏流、峽谷、洞穴、天橋等爲一體的喀斯特(岩溶)奇觀。世界著名岩溶專家威廉姆斯實地考察後評價說:“九洞天具有國際範圍內的重要性,可以說勝過世界上任何溶洞景觀。其地上地下的有機結合,在學術上可作爲教材,這在國際上是罕見的。”
1987年3月,貴州省政府公佈九洞天爲第一批省級風景名勝區。今年1月,國務院將其公佈爲第五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
儘管如此,由於偏居深山,交通不便,需要大量投入,而當地又是“吃飯財政”,10餘年裏,九洞天旅遊開發蹣跚前行,波瀾不興。
1999年10月,大方縣部分企業職工聯合當地農民入股,組建了九洞天旅遊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總算陸續投入200多萬元,修建了一些旅遊基礎設施。但很快,當事方因利益問題發生紛爭,開發經營旋即停止。每年,外來遊客寥寥可數。
只是到了2003年9月,隨着仙人洞水電站開工的炮聲隆隆響起,沉睡了千百年的九洞天才彷彿驀然驚醒,吸引了人們關切的目光。
圍繞風景名勝區是否應該修建水電站,接二連三的反對意見被傳遞到貴州省有關方面
圍繞風景名勝區是否應該修建水電站,接二連三的反對意見被傳遞到貴州省有關方面。
“九洞天是中國和貴州的,更是全人類的寶貴自然遺產。”貴州省水利廳的退休水利專家胡克銓說,“在這裏修建水電站將會造成難以挽回的景觀和生態損失。”另一位環保專家指出:“搞水電一定不能單純從‘水電本位’、‘水電經濟’的角度思考問題。”
仙人洞水電站的建設業主是海雍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由曹志雲、應德明、彭加周等5名浙江投資商合股,在納雍縣註冊成立。“我們在網上看到納雍發佈的這個招商項目,被吸引了過來。”曹說。
按照雙方2002年12月簽訂的協議,仙人洞水電站投資總額1880萬元,裝機容量6400千瓦。後來改爲總投資5338萬元,裝機容量9600千瓦。
電站規劃建設週期兩年多,明年投產。2003年10月30日,大方縣與納雍縣領導召開聯席會議,確定其產生的稅收,兩縣對半分成。
有關材料顯示,不算縣裏的,光九洞天所在的化作、貓場兩個貧困鄉鎮的財政,每年即可從中各獲利70多萬元。
這與一時難以見效的景觀保護、旅遊開發相比,無異吹糠見米。“就像一個很久沒有吃飽飯的餓漢,總想唏哩呼嚕一下撐個飽。”當地媒體記者吳先生打了個比方。他說:“地方政府的出發點也許沒錯,但應該想想,撐急了,自己能否承受得了。”
開工前,貴州省政府曾責成省旅遊局調查,調查“接力棒”一級一級往下遞,最後到了納雍縣旅遊局,調查結論爲電站“對景區景觀基本沒有影響”。
九洞天風景名勝區的第9洞天名爲“大觀天”。由第3洞天至此,300多米河段,座座岩溶天生橋“天窗”洞開,尤顯鬼斧神工。其中,“大觀天”的岩溶天生橋是國內迄今爲止發現的第二大岩溶天生橋,堪稱九洞天“當家花旦”。“如果這座天生橋遭到破壞,很大程度上,九洞天將不成其爲九洞天。”當地媒體記者吳先生說。
不偏不倚,仙人洞水電站就建在天生橋下。從“大觀天”兩側的山崖俯瞰,只見爲修建水電站爆破的大量亂石堆積如山,加上凌亂的施工棚、電線杆、施工機械、施工道路,已經讓天生橋前的山谷一片狼藉。下到天生橋腳,一個向崖體深處挺進的引水隧洞猶如瘡疤。洞外,緊連着的兩條石砌堡坎的另一側,是挖了一半的大坑。大坑準備安裝發電機組。與此同時,崖壁上有大面積明顯爆破痕跡。“大觀天”與第8洞天的通道被幾塊爆破的巨石堵得嚴嚴實實。這一切,很難與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的美景聯繫在一起。
“出天生橋,有月亮湖。”九洞天旅遊資源開發公司一位工作人員描述,“每逢月夜,月亮通過天生橋,斜斜投影到湖中,波光粼粼,美不勝收”。
“月亮湖之上的小凳灘,還有仙人井。無論山洪如何暴漲,井水始終清洌。歷史上,這一帶是周邊彝族羣衆舉行集體民俗活動的風水寶地。”他說,“很可惜,月亮湖、仙人井同樣讓爆破的亂石填埋了。“‘大觀天’不可能恢復到原生狀態了!”該工作人員痛心疾首,“我們只能期待亡羊補牢,使損失降到最低。”
對此,納雍縣副縣長陳恆書則認爲,堅持科學發展觀,最根本的東西還是發展。他說:“仙人洞電站廠房設計標高在現有自然標高5米以下,如果地表能優化設計,不會對自然景觀形成大的影響。”
仙人洞水電站投資商曹志雲也表示,正是爲了保持天生橋崖壁原貌,他們纔將原來設計的明渠引水改爲鑿打隧洞引水。“這樣,不但保護了現有景觀,而且,築壩蓄水後,上游還可形成‘水上漂,陸上觀,洞中游’的新景觀。”他說。
事實上,仙人洞水電站開工前,根據反映,貴州省政府就曾責成省旅遊局調查。省旅遊局轉而責成畢節地區旅遊局調查,“接力棒”最後交到了納雍縣旅遊局手裏。2003年6月20日,納雍縣旅遊局上報調查報告,結論爲電站“對景區景觀基本沒有影響”。此間有關人士發表評論指出,在現有體制下,要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對政府決策“說不”,無疑是困難的。
據瞭解,迄今,仙人洞水電站建設已經累計投入資金2000餘萬元。“電站訂購的設備,有5個車皮發到了鄰近的六盤水火車站。發電機組的貨款也已付出好幾筆。”投資商曹志雲頗爲無奈。
“水電站彷彿讓有關各方都欲罷不能地騎上了虎背。如果停建了,誰來爲2000多萬元的既有投資和無法估算的景觀、生態損失買單?”
國家有關政策規定,1萬千瓦以下裝機容量的小水電項目,審批權限在地區一級。“仙人洞電站的裝機容量,恰好在這範圍內。”當地媒體記者吳先生說。
對於這一納雍縣較大的招商引資項目,納雍及畢節地區有關部門提供了高效率的服務。協議簽訂後僅1個多月,2003年1月20日,畢節地區計劃局和地區水電局即聯合行文批准仙人洞水電站立項。隨後,兩部門再次聯合批覆初步設計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電站得以迅速開工。
今年4月13日,畢節地區國土資源局行文明確電站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認爲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奇怪的是,項目運作的整個過程,始終沒看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身影。而國務院《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明確,建設部門是風景名勝區的主管部門。”貴州省建設廳一位官員說。“我們是農民。沒有誰告訴我們應該到建設部門履行手續。”投資商曹志雲就此解釋。“從進入納雍開始,我們遵循的原則就是依法辦事,相關手續都是聽從政府吩咐,該出錢就出錢,要派人就派人,只要項目不留後患。”他說。今年6月,貴州省建設廳向省政府上報的調查報告,認定“該項目一無選址審批,二無環境影響評價,實屬違法工程”。
不過,調查報告同時又認定電站“對景觀和河岸石壁原貌沒有產生較大破壞,加之因修建電站新建公路,周邊6個行政村1萬多老百姓的生產、生活條件大大改善”。
因此,報告建議:“可以保留此項目,但必須立即委託規劃單位做仙人洞電站施工範圍‘月亮湖’和‘大觀天’景點片區的詳細規劃。立即補辦選址審批手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方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再實施。”
調查報告還以納雍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此項目程序上的失誤影響投資環境認識深刻,整改措施及時到位,沒有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爲由,未提出追究領導責任的意見和建議。
經徵求省發改委、省環保局意見,7月15日,貴州省有關領導批示同意了省建設廳的調查報告。納雍縣副縣長陳恆書表示,今後,仙人洞水電站建設,要完全按省政府批准的意見執行。
一方面,他承認,政府對投資商完善各種手續的監督職能沒有完全到位。另一方面,他又強調,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協調、服務,投資商應主動依法辦理各種手續。“縣旅遊局的調查上報後,地區旅遊局沒明確否定,客觀上讓我們認爲旅遊部門是認可的。”他說,“我們一直以爲風景名勝區由旅遊部門主管”。
他的看法是:“只要得到項目建議書的批覆,開工就是合法的。至於建議書審查是否全面,另當別論。”“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說不允許在風景名勝區搞建設。長江三峽是舉世聞名的風景區,難道三峽電站就不建了?關鍵在於科學規劃。”他進一步強調,“仙人洞電站的問題是有沒有完善手續的問題,而不是能不能搞的問題”。
事情至此,似乎畫上了句號。但實際上,反對的聲音並未停息。“仙人洞電站彷彿讓有關各方都欲罷不能地騎上了虎背。”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說,“畢竟,停建了,誰來爲2000多萬元的既有投資和無法估算的景觀、生態損失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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