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天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日前受理了公安河東分局提請逮捕涉嫌盜竊、放火犯罪嫌疑人高某一案,經審查,檢察院批准逮捕高某。
犯罪嫌疑人高某今年20歲出頭。高某初中畢業時,父母雙雙病逝,其後,高某便輟學在家。在社會遊蕩中,高某沾染上了不良習慣。1996年高某因盜竊罪被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解教後高某非但沒有接受教訓,反而與勞動教養時結識的不良青年共同作案。1998年高某又因盜竊、搶劫被判刑5年。刑滿釋放後高某仍不思悔改,到舊物市場購買高燃點手槍式打火機及斷線鉗,深夜遊蕩在居民樓中尋找作案目標,先後6次盜竊汽車內現金、手機等大量財物。今年6月初的一天深夜,高某再次攜帶作案工具潛入河東某小區,見一輛出租車停在樓下,便用打火機點燃汽車車窗密封條以便打開車門盜竊車內財物。作案時燃燒的密封條引燃車座套,高某並未撲救便逃離現場,以致整車燃燒並引燃車上方的有線電視線纜。羣衆發現報警後,消防人員及時趕到將火撲滅。經過偵查,高某被迅速抓獲歸案。經檢察機關審查,以涉嫌盜竊罪、放火罪對高某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