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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星島日報》要求撤銷廉政公署搜查令並取回廉署早前帶走之資料的申請勝訴。今天,香港各大報章紛紛就此發表評論,有評論就強調,保護新聞自由始終要回歸法治軌道。
香港《文匯報》的社評認爲,法院此一判決,不僅爲如何在保障新聞自由及維護司法公正之間取得合理平衡提供了指引,而且也告訴人們,保護新聞自由,始終要回歸法治的軌道,人們不應該從法庭判決得出新聞自由可以凌駕法律的結論。
社評指出,從案件判決的內容來看,法官並非是要裁決“保障新聞自由”與“維護司法公正”誰高誰低或哪個重要哪個次要,而是要在二者之間尋求合理的平衡。對於法庭的判決,廉署和傳媒都有值得思考和檢討的地方。
社評強調,法治是香港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法庭對撤銷廉署搜查令案件的判決,顯示了對新聞自由的重視,同時也說明了新聞自由也要靠法治來維護。法治受到損害,新聞自由亦會失去保護。只有在新聞自由和法治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才最符合香港的利益。
香港《經濟日報》發表社評認爲,整個事件反映出擁有龐大權力者,不論是傳媒還是廉署,都需審慎運用權力,纔不負市民信任。
文章指出,事件引起香港社會和海外廣泛討論,廉署的搜查行動令人憂慮廉署是否濫用權力,令媒體在保護消息來源上受到威脅,損害新聞自由,但是,公衆對搜報館是否合理,意見分歧,並非一面倒傾向支持媒體,亦有很多市民支持廉署。因此,傳媒在批評廉署濫權,損害新聞自由時,亦要反省不少市民支持廉署的原因,要竭力重拾公信力,因爲只有公衆對傳媒有高度信任與支持時,新聞自由才能得到堅實的保障與實踐。
這篇社評強調,正是市民相信廉署與傳媒的崗位雖不同,但都在致力維護社會公義,才賦予兩者如此大的權力與影響力,但伴隨權力的是責任,權力愈大,其責任亦愈大,因此廉署與傳媒在運用權力之時,更要警惕自己的責任,獲得公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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