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餘年前,一部電影《少林寺》讓佛教聖地嵩山少林寺成爲海內外皆知的中華武林聖地。
在武俠的世界裏,少林寺從來都執名門正派之牛耳。武俠小說大師金庸的《天龍八部》中,武功最高的是少林寺藏經閣的一個無名老和尚;少林衆僧爲了保護武俠祕籍不外傳,與江湖衆多邪惡勢力之間展開的可歌可泣的傳奇故事,更是不勝枚舉。
但當傳奇不再成爲傳奇時,我們有些悵然若失。
據報道,7月底嵩山少林寺通過自己的網站公開了不少傳說中的祕籍,其中不僅有武俠書籍中屢屢大發神威的“少林72絕技”、“點穴法”等,還包括了三副少林醫宗祕方。一時間,這成爲網絡上的大熱,網友紛紛熱傳少林寺網址,少林寺網站上一片熱火朝天。據悉,任何人只要進入少林寺網站的“武——醫宗”頁面,即可瀏覽各種詳細祕方。記者嘗試了一下,果然如此。
“少林”成商家寵兒
少林寺公開的說法是,突然對外公佈祕籍實是出於無奈。少林寺實業發展公司總經理錢大梁在接受週末報記者採訪時不無痛心地說:“少林寺早已捲入名譽之爭,公佈少林祕籍是爲了保護少林遺產,維護少林的知識產權。”
早在10多年前,少林寺就因爲各方商家盜用少林之名頭疼不已。當年,做得最過分的是“少林牌火腿腸”的廣告。1993年,河南漯河一罐頭食品廠推出了一種“少林”牌火腿腸。爲吸引眼球,廠家在廣告片中耍盡了花招。廣告中不僅出現了少林寺的匾額,還配用了電影《少林寺》的主題歌,歌聲中,無數火腿腸從少林寺山門內“嗖嗖”飛出……起初少林寺對此並不知情,後來,很多佛教機構向中國佛教協會反映情況,抗議少林寺允許商家如此作爲。遭到誤解的少林寺在得悉詳情後,忍無可忍,一紙訴狀把該廠告上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年5月17日,法院終審判決:被告停止生產、銷售“少林”牌火腿腸,並公開道歉。
對於少林僧衆來說,當時打這場官司,更多的還是“基於宗教感情的考慮”,只是反對用“少林”商標生產火腿腸,並未進一步追究該廠註冊、使用“少林”商標這一問題。也因此,這一維權官司並沒有讓衆多商家停止搶注“少林”商標,盜用“少林”之名的人還是趨之若鶩。據統計,目前國內使用“少林”商標的有幾十個,涉及食品、醫藥等多個行業。其他國家註冊的與“少林”相關的商標則多達一百多個。“少林功夫”更是被大量搶注。若是在網上點擊“少林寺”三個字,便會冒出各種數不清的“少林武術學校”的招生廣告,這些學校都會在廣告中提到學校教的是正宗少林武術。而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期間,還鬧出了4個少林寺方丈和兩個少林武僧團碰面的笑話。
錢大梁表示,面對惡意侵權,少林寺實在無法沉默。“1997年,少林寺在相關單位的協助下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工作就是保護少林寺知識產權,主旨是挽救少林文化,實現少林品牌的保值增值。雖然經過幾年努力,少林寺已陸續拿到29個類別共43項商標的註冊證書,但是與遍佈全球的‘少林產業’相比,依然難如人意……”於是,從2003年年底以來,河南少林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爲少林寺策劃了各種揚名的大動作,公佈少林醫宗藥方和武功祕籍只是其中的一步而已。
少林祕方上網風波
8月5日,記者在少林寺的網站瀏覽了少林醫宗祕方。網頁左側是古色古香的《少林武功/醫宗祕籍(九)》這本書的圖片。網頁右側則用簡短的文言分別記載了珍玉散(“治不省人事,嘴眼歪斜、抽搐中風,傷後昏暈等症”)、行軍散(“治中暑立即復醒”)、觀音膏(“治外傷瘡傷生肌甚速”)三副祕方的傳說以及配置方法。而武功祕籍網頁的內容更是五花八門,這裏提到了諸如“飛檐走壁功”、“金鐘罩”、“五毒手”等一些常被武俠小說家借用的武功,還列出了比較詳細的練武方法,記者甚至查到了“致命三十六穴部位”等比較聳人聽聞的內容。
據記載,歷代少林高僧大多法、武、醫兼通。公元1217年,少林寺住持志隆禪師創辦了“少林藥局”。藥局除服務寺內衆僧跌打損傷及其他疾病治療外,主要服務當地及遠道而來的百姓,病患診斷治療及抓藥一律免費,只收取患者捐贈的香火錢。“少林藥局”最初有治療各病祕方百餘方,經過歷代醫僧實踐、蒐集整理,至民國時已有藥方上千方,少林醫藥一度被人們尊稱爲“少林醫宗”。然而,由於受兵火之禍及其他種種原因,“少林藥局”事務屢有斷續。
定下了建立“少林產業”的目標以後,少林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便把目光瞄準了已斷續了700年的“少林藥局”。2003年12月30日,公司辦妥了“少林藥局”在工商部門的登記手續。2004年5月,少林藥局在大雄寶殿西邊側列掛牌。7月29日,少林藥局通過少林寺網站向外界公佈了《少林寺祕方選集》中的三個祕方,同時公佈的還有各種武術祕籍。
錢大梁曾經向媒體表示,除公佈“珍玉散”等三個方子以外,一週後,歷代高僧實踐總結的大部分醫療養生祕方也將陸續上網。而下半年,少林寺還有一系列旨在弘揚少林佛學、武學、醫學的大動作。但是這些“大動作”顯然遇到了來自多方的阻礙——8月6日,少林寺表示暫停公開祕籍。對此,錢大梁的解釋是:“少林藥局通過少林寺網站公佈祕方的消息經過海內外各大媒體廣泛轉載報道以後,在國內外產生了廣泛影響。儘管目前公佈的醫宗祕方僅僅只有三個,但已經有不少專業媒體和醫療機構致電少林寺,對少林藥局公佈祕方的做法提出建議,提醒少林寺要防止傳統醫藥文化的知識產權流失。因此,我們才決定暫停公佈祕籍。”
祕方公佈落人口實
即便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反響,但是有醫學專家直言少林寺公佈的藥方“不討巧”。一些專家級中醫師指出,治療這些病現有的中成藥未必會輸給少林祕方。
中國中醫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委員蘇煉誠表示,雖然祕方的療效還沒有得到驗證,他本人不能對藥方做詳細評價,但有一點肯定的是,這些祕方的成分都以古藥方爲主。“其中一些成分在今天看來只是一些普通中藥,未必就比現代已經成熟的中成藥療效更高。”他如是說。
中國中醫研究院西苑醫院主任醫師、消化科專家周樂年先生也舉例說,“行軍散”在2000年前就出現在史料裏了,然而其成分——薄荷腦、柿霜、枳殼等,還不如現代常用的仁丹、十滴水的成分。“大家完全可以信賴仁丹和十滴水,而不必盲目地相信祕方。”
在看過少林寺上網公佈的祕方後,北京中醫醫院主任醫師劉家放表示,從嚴格意義上講,“觀音膏”也並不能算是祕方。他指出,治療外傷、瘡傷的觀音膏,在藥味組成和劑量上都沒有特別之處,藥方中的乳香、沒藥、紅花等均爲中醫外、傷科常用藥,治療原則也是中醫常規的活血化淤類,實在一般。
劉家放還指出,民間偏方、祕方是中醫的一大特點,具體療效很難簡單地根據藥方進行評價。中醫療疾的核心思想是“辨證論治”,沒有什麼“一方治百病”的藥。在具體治療中,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同一種疾病還要區分陰陽、寒熱等不同徵型,再由此確定療法、藥物。因此,不管掌握了什麼祕方,患者最好還是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盲目用藥可能發生藥品不良反應。
而對於公佈的武功祕籍,也有不少人覺得雖然公佈了練習方法,但是能練成武功的機率幾乎爲零。有一個網友發帖戲稱:“公佈的習武方式最多隻能當作小說情節一般看着玩,根本練不起來。比如其中‘五毒手’一項,要習武者把五毒與各種原料混合在泥土中早晚拍打,三年便成。我估計大部分人拍打了一個月就得抱着腫手去醫院看病了。”
陷入兩難的尷尬處境
錢大梁說,這次公佈少林寺祕方是全面保護少林文化遺產的一個步驟,意圖在於全面搶救、保護少林的傳統醫文化。但公佈祕籍以後不久又突然停止了行動,有人指出,少林寺的文化遺產保護不可避免地面臨着尷尬的困境。
而在錢大梁的言語中,他仍然深信,藏着捂着不是個辦法。“其實有些東西關也是關不住的,關起來也不利於自己的發展。”所以,對於公開祕籍,錢大梁表示自己最初的想法是,“少林文化的禪、武、醫三位一體,密不可分,互相滲透。以往提起少林寺,人們更多想到的可能是少林寺是武術勝地和佛教勝地,其實少林醫藥學源遠流長,已有上千年的歷史。公佈祕方祕籍,目的就是讓世人更加全面、準確地瞭解少林傳統文化,避免把少林文化遺產僅僅理解爲拳腳功夫和宗教勝地。我們把少林寺的一些祕方、武術在網上公佈是想先作一些基礎性的研究,也就是請專家對這些公佈出來的藥方做技術上的研究和鑑定,之後纔是推廣和投向市場。我們最主要的目的還是想讓人們更多地來關注瞭解少林文化,無論是方子還是武術,都是有文化內涵在裏頭的。”
但是紛然而至的建議讓錢大梁意識到,事情並沒有自己想像得那麼簡單。“原本以爲公佈祕籍可以促進保護,但是聽了很多專家的建議,我纔不得不決定暫停公佈。”讓錢大梁下決心暫停公佈的專家建議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少林藥局的祕方是屬於國寶級的遺產,不應該也不能夠輕易向外界公佈,以防止其流失到海外;另一方面,少林寺祕方的知識產權原本屬於少林寺獨家所有,但面向全社會公佈以後,少林寺就會喪失這一知識產權,公佈出來的祕籍有可能會被一些另有企圖的人以搶先註冊的方式所利用。
即便是事與願違,但是錢大梁還是一再強調“我們的方子是好東西”。“藥方肯定是好的,那是幾百年經驗的積累。但是,少林傳統醫文化不僅僅是公佈的這些祕方,還有更多更深的東西。它強調的不僅僅是醫術、藥方,還強調少林僧人必須是‘德、醫兼備’,少林祕方和少林功夫一樣,可以救人,也可以害人,行大醫者必須是以德爲先。”
錢大梁表示,對少林文化的保護不會停止,他會接受專家建議進行系統的知識產權保護,同時也會把部分受到廣泛歡迎的有效祕方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申報,推向社會。至於今後如何公佈祕方和公佈多少祕方,可能要在專家和有關方面的研究和論證後再做最後決定。
公佈祕籍棋錯一着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周林在與記者談論少林寺公佈祕籍的事情時感嘆:“保護少林寺的文化並不一定要公開祕籍,他們也許應該列出一個更好的計劃。”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榮譽會員鄭霞也表示,走到公佈祕籍這一步,少林寺實在是棋錯一着。
面對公衆的聲聲質疑“少林寺是否有權公佈這些祕方”,鄭霞很明確地表示:“從知識產權相關法規的角度來講,少林寺公佈祕籍無可厚非。”法律上沒有規定一個團體不能公佈他們所掌握的文化遺產,只要經過集體認同,公佈確實屬於本團體的東西,那是沒有問題的。而且在互聯網上向全世界發佈少林藥方和武功祕籍,這並不構成泄密。“這些東西與國防、尖端科技都沒有關係,而且從四下的評論來看,公佈的所謂祕方都是些不痛不癢的東西。所以,從法律角度來看,完全沒有問題。但從保護少林知識產權的角度來看,公佈祕籍實在不是一個明智的辦法。”她如是說。隨着祕方的公佈,這些資源就成爲社會共享的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那麼就沒什麼知識產權而言了。“這跟保護遺產,維護知識產權顯然是背道而馳的。”
對此,周林的建議是:在決定公開祕籍之前,少林寺應該爲自己有價值的遺產申請專利。“這樣起碼在20年以內,少林寺都擁有這些祕籍的所有權,不會出現爭相註冊等混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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