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津城漫畫家北京告“波導”一案引起讀者的廣泛關注。昨日,記者再次採訪了原告宋洋及其代理人白光輝律師。白光輝律師就50萬元索賠數額的法律依據進行闡述,而宋洋先生卻告知涉訴漫畫還有一最新進展,就是涉訴作品的模特孫萌也以自己的肖像權被侵犯爲由,將寧波波導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寧波波導銷售有限公司告至法院,並索賠30萬元。目前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據瞭解,一幅漫畫的作者和漫畫中的模特同時起訴維權的案件,在國內司法實踐中極爲罕見。
昨日,孫萌的經紀人林宇先生接受了本報記者採訪。他介紹,去年孫萌應邀作爲漫畫小說《坐在對岸的企鵝》的封面模特以及該書的形象代言人。該書作者宋洋按照其照片,以寫實的方法繪製她的畫像並用於做該書的封面人物。今年7月,孫萌發現自己的畫像出現在波導手機的廣告及宣傳海報中,對此,她自己並不知情。孫萌認爲,波導公司的行爲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也影響了自己的同類廣告商業合作,造成自己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損害。因此,起訴要求波導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以侵權所得賠償損失。
隨後記者聯繫到孫萌的代理人、北京大同律師事務所的王文賓律師。王律師介紹說,從法律上講,在一幅漫畫中會產生兩方面的權利,一方面是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另一方面是漫畫模特依法享有的肖像權。因此,在宋洋因著作權提出賠償的同時,孫萌仍有權提出訴訟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保護。在本案訴訟中,在難以確定對方贏利數額的情況下,預估賠償30萬元。
那麼,宋洋關於著作權的50萬元索賠數額有無法律依據?對此,宋洋代理人本市長纓律師事務所白光輝律師解釋,他們索賠50萬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8條依法提出的,“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截至昨日發稿時,記者仍未等到波導北京分公司方面對案件的意見。當記者再次撥通被告方有關部門的電話,對方的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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