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法院報報道,中共湖南省常德市委原副祕書長、武陵區委書記吳讓見貪污、受賄,中箭落馬。漢壽縣人民法院經過兩次公開開庭審理,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吳讓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其犯罪及非法所得161100元全部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讓見在擔任中共武陵區委書記期間,兩次收受他人賄賂58000元,爲某公司申請貸款和安排他人就業提供方便;一次利用去國外進行商務考察之機,貪污公款美金3000元,人民幣10000元,共計摺合人民幣3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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