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湖南省岳陽市中院一審判決常德市原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彭晉鏞有期徒刑16年。這位長期監督別人的原地級市紀委書記,從權力頂峯跌落,鋃鐺入獄。無獨有偶,湖南省婁底市原市委副書記、紀委副書記羅子光日前被湖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均見7月21日《中國青年報》)
巧合的是,對這兩位紀委書記的“犯事”,都有人感到震驚和不解。譬如,常德市委的一位領導就說,絕大多數幹部對彭的“出事”感到驚訝,因爲彭平時給人的印象是“一本正經、清正廉潔”。羅子光的司機也曾說:“羅子光是我見到的最廉潔的領導。”
身爲鉅貪大蠹,竟然會給人一種清正廉潔的印象,這實在值得玩味。
“清官”犯事讓人們感到驚訝,這是因爲貪官善於僞裝和作秀。例如:湖南某報曾發過一篇題爲《農民的兒子》的報道,內容是講述彭下基層時給農民洗腳一事。湖南省委機關報也曾發頭版頭條報道他的親民形象;而羅子光的作秀更是風光無限:在礦難現場、在貧困山區,都有他的足跡和身影。據當地媒體報道,去年11月10日,他來到市紀委監察局的“雙聯”單位馬鞍山煤礦考察指導工作,臨別時,他深情地將扶持5名貧困學生的學費交給礦工會主席。
清官”犯事,也再次說明我們的監督體制還不完善,尤其是在羣衆監督和黨內監督方面,出現了真空。這種監督的真空使貪官越發飛揚跋扈和目空一切。例如:彭晉鏞身爲市紀委的“一把手”,幾乎沒有人敢提不同意見,他也聽不進不同意見。他通過幾次幹部調整,把關鍵崗位都換上了他的親信。下級不敢監督,因爲彭掌管着他的升遷;有的不去監督,反而阿諛奉承,討好彭。這樣,對於彭晉鏞的監督就形成了一個外力無法介入的真空,普通羣衆和幹部對於彭的瞭解,也只侷限於媒體對他的報道。
羅子光也同樣採取了這樣的手段,使外力無法介入監管。譬如他在上任市紀委書記不久,就以競爭上崗的名義對該機關的中層幹部進行了一次“重新洗牌”,身邊的人都是自己的同黨,談何進行監督?普通羣衆對羅子光的印象也大都是從媒體報道中獲得。
我們常說,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但這需要前提條件,就是能夠對官員形成真正的監督。如若做不到這種監督,羣衆的眼睛再亮,也終究是霧裏看花,以致於視貪官爲“清官”。而“清官”犯事,人們感到震驚也就不足爲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