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75歲高齡的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
被告:日本右翼分子松村俊夫、東中野修道
起訴理由:侵害名譽權
受理法院: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關注理由:因歪曲南京大屠殺歷史,而在本國法院引發跨國訴訟的,這在國內尚屬首例。並且,這也是針對日本少數右翼分子,在我國境內進行的首例法律訴訟。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報經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外交途徑,已將夏淑琴的訴狀副本及聽證、開庭傳票送達給這兩名日本人。
我親眼看見親人一個個倒下
中等身材,滿臉滄桑……昨天上午,記者見到夏淑琴老人時,她正與小女兒說笑。可一提起67年前的那場災難,老人臉上的笑容頓時凝固,撫在桌面上的手抖個不停,嘴脣囁嚅了一下,淚水便流了下來———
『1937年12月13日,南京城到處血雨腥風,槍聲不斷。當時,我家住城南中華門內新路口5號。快近中午時,一群持槍的日本兵突然闖進我家。看到還沒來得及躲藏的父親被鬼子一槍撂倒,我媽嚇得忙從床上抱起1歲大的小妹妹,躲到桌子底下。幾個日本兵把我媽從桌底下拽出來,用刺刀挑死妹妹後,又把我媽拉到屋外,強奸後殺害了。
當時,我和大姐、二姐以及4歲的妹妹,隨外公、外婆躲在另一間房的床上被窩裡。幾個鬼子衝進房間,用刺刀挑開被子,撲上去就要強奸大姐。我外公、外婆一見,拼命阻攔,鬼子就開槍打死了外公、外婆。接著,一個日本兵再次掀開被子,抓住我那15歲大姐的手往外就拖。大姐號啕大哭,死也不從。幾個鬼子一擁而上,硬是把大姐架到外間的飯桌上輪奸了。事畢,這群畜生竟拿一根木棍,捅進大姐的下身。然後,幾個日本兵又折回房間,糟蹋了我那13歲的二姐,又把一只瓶子殘忍地塞進她的下身。
我和4歲的妹妹嚇得直哭。一個鬼子聽到哭聲,端著刺刀,惡狠狠地朝我的左肩、左腰和背部戳了3刀,疼得我昏死過去。
不知過了多久,我醒了過來,發現4歲的妹妹還活著,躺在床上不停地哭鬧。哄好妹妹後,我和妹妹在「死人屋」裡呆了14天。吃的是家裡剩下的鍋巴,喝的是水缸裡的生水。後來,有位好心的孤寡老太,把我們送到了「老人堂」(當時的老人院)。』
全家7口被殺
夏淑琴老人今年已是75歲高齡。1937年12月13日,夏淑琴全家祖孫9口人中7口慘遭日軍殺害,時年8歲的夏淑琴在身中3刀後,因及時獲救而與4歲的妹妹幸免於難。夏家的悲慘經歷被當時南京紅十字會國際委員會主席、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美國牧師約翰·馬吉用攝影機記錄下來,並載入有關文獻,在著名的《拉貝日記》中就有關於夏家遭遇的記載。在戰後南京審判日本戰犯軍事法庭上,夏家的事例也被作為證據采用。
1994年8月,夏淑琴赴日本,以戰後第一個到日本的南京大屠殺幸存者身份,參加了日本民間組織的和平集會,向日本民眾痛述了自己的親身經歷,披露了南京大屠殺的歷史真相。
被誣陷為『假證人』
夏淑琴老人的這一舉動,引起了日本右翼分子的嫉恨。1998年12月,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出版了右翼分子代表人物,日本自由歷史觀會成員松村俊夫編著的《對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一書。松村俊夫在書中公然顛倒黑白,誣陷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殺的『假證人』,胡說夏和家人受害的經歷『簡直不知道什麼是真的』,『似乎成為幸存者的女英雄的夏在四處作證的過程中,不斷編造新的事實』,還妄加猜測,說夏『只是被特意培育成那樣』等等。
日本另一右翼分子、日本亞細亞大學教養部教授東中野修道與松村俊夫一唱一和,他也通過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出版了由他編著的《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對夏淑琴給予否定。在此書中,他引用了馬吉關於夏家被殺事件所做的說明全文後,認為『疑點重重』,可笑地提出:『為什麼只有8歲和4歲的兩個小姐妹未被殺死呢?』『小女孩被刺刀刺成重傷,當時雖免於一死,但如何能支橕得了14天呢?』從而輕率地得出『馬吉說明中的8歲女孩與夏淑琴並非同一個人』的結論,將夏淑琴推斷為一個說謊的假冒幸存者,並以鄙夷的語氣寫道:『更讓人吃驚的是,夏淑琴還來日本發表了證詞。』
這兩本書出版後,輿論嘩然。包括我國在內的媒體對這兩本書的內容進行了評述。新華出版社還將這兩本書譯成中文作為內部書籍出版。
告上法院索賠80萬
得知松村俊夫、東中野修道等右翼分子肆意誹謗她和另一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日軍暴行『活證據』李秀英後,夏淑琴老人認為這是對其名譽權和人格尊嚴的極大侮辱。昨天,她接受記者獨家專訪時說:『我是真正的幸存者,歷史的見證人。這兩個故意歪曲歷史的右翼分子既沒有向我本人了解,也沒有到事發地點進行調查,僅憑自己的主觀推論,就大放厥詞,用心實在險惡。』
去年6月,夏淑琴老人委托南京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談臻律師,和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大進律師向南京玄武區法院正式遞交了兩份民事訴訟狀,分別將松村俊夫、東中野修道告上中國的法庭。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不經認真審查,公開出版這兩名右翼分子的編著,使他們荒謬的言論得以廣為傳播,與兩被告構成共同侵權,也被作為第二被告。
據介紹,夏淑琴在訴狀中提出了5項訴訟請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為;為原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要求被告在中日兩國各主要報紙上向原告賠禮道歉;判令兩案被告分別向原告賠償人民幣80萬元;被告負擔全部訴訟費。
據悉,夏淑琴狀告松村俊夫、東中野修道以及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的聽證時間為今年9月15日、16日,開庭時間為今年11月22日、23日。
另據了解,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在日本狀告松村俊夫及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侵害名譽權案,目前已由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李秀英勝訴。
起訴日右翼有法可依
夏淑琴老人的委托律師談臻昨接受采訪時指出,夏淑琴老人在我國境內法院起訴兩名日本右翼作者,完全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29條規定,中國公民對外國人和外國機構提起侵權訴訟時,由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而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所寫的這兩本書已經流傳到我國,新聞媒體也進行過報道,已造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尤其是在南京地區已經發生了侵權結果。因此,夏淑琴老人提起名譽權侵害一案完全可以向其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據了解,去年年底,南京玄武區法院報請最高法院,已將聽證、開庭傳票通過外交途徑遞交給被告東中野修道、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但到目前為止,這些被告尚未作出回應。
對此,談臻表示遺憾。他認為,日本是個法治國家,被告應當根據國際通用准則,對一國的法律和法院應給予充分的尊重,同時也應該相信中國法院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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