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的日本公民野口孝行,在中國服刑期滿後,日前被中國公安機關驅逐出境。
被告人野口孝行,男,1971年7月13日出生,日本國籍,家住日本國琦玉縣蓮田市黑浜1831-2號。因涉嫌犯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於2003年12月10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偵查員盤查,同月13日被廣西崇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14日被逮捕。6月25日,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以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野口孝行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驅逐出境、處罰金2萬元。8月9日,野口孝行在中國服刑期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將其驅逐出境。
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8月,被告人野口孝行在日本受一名叫“加藤博”(身份不詳)的人的指派,到中國將兩名朝鮮人運送到南寧交給他人,然後由他人帶兩名朝鮮人偷越中國國境到境外後再到日本,並接受了50萬日元作爲經費。接受指派的野口孝行先從日本乘飛機到遼寧省大連市,經周水子口岸入境,並和中國人徐春玉聯繫後與其帶兩名朝鮮人從北京乘火車到南寧,將兩名朝鮮人帶到南寧火車站交給接應的人。之後,野口孝行持護照從中國憑祥市友誼關口岸出境到越南轉道返回日本。
2003年11月28日,朝鮮人崔英、申春美非法偷越中朝邊境進入中國後於12月2日到達遼寧省大連市,申春美打電話給其在日本的叔叔“杉野良一”(身份不詳)要求幫助其去日本。“杉野良一”叫他們到大連香格里拉飯店找一個名叫“王濱”(身份不詳)的中國男子,等候他人接應去日本。12月4日,野口孝行在日本受“加藤博”指派又一次接受了50萬日元作爲經費,以與上次同樣的方式,計劃將崔英、申春美接送到南寧後交由他人帶領偷越中國國境出境後去日本。12月10到達南寧。當晚,他們入住南寧明園飯店後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的偵查員查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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