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桂網-南國早報報道,8月9日,因犯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的日本公民野口孝行,在服刑期滿後,被中國公安機關驅逐出境。
去年12月10日,野口孝行因涉嫌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廣西公安邊防部門查獲。經審訊,野口孝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今年6月25日,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驅逐出境、處罰金2萬元。
今年8月9日,野口孝行服刑期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將其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