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交管局對外宣布,依照公安部有關規定,車管所從8月起,對31項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工作進行了調整。在31項調整內容中,有15項調整和有車族緊密相關,涉及實習司機上路、車輛手續、外觀變更等具體內容。據悉,這些新規定從昨天開始正式實行。
不能再貼『新手上路』
新規:司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解讀:實習標志由交管局按照公安部規定的式樣免費統一印制,目前正在印制中。自9月1日起,交管局在對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核發駕駛證時,將一並核發實習標志。已領取駕駛證的實習駕駛員,在10月1日前可以到車管所和各分所免費領取實習標志。10月1日起,對未按規定粘貼或者懸掛實習標志駕駛車輛的實習駕駛員,交管局將進行處罰。此外,由於貼在車外部的『實習』標志為紙質地,所以因為風吹雨淋或洗車對標志造成損壞,新手司機可到車管所或各分所免費領取新標志。
疑問:在貼統一『實習』標志的同時,是否可以再貼其他體現車主個性的標志,如『新手上路』?
答復:不可以,新手上路必須貼『實習』標志,而且只能貼該標志。
疑問:拿完駕照沒有很快擁有自己的私家車,可能在一年後纔開車,這樣的司機要不要貼標志?
答復:拿駕照滿一年,就過了實習期,對於過了實習期的司機沒有明確規定要貼標志,但是如果願意貼,只能貼規定的『實習』標志。
七項程序簡化便民
在這15項調整內容中,簡化手續成為調整的重點,大量以前給車主帶來不便的審批手續,得到進一步簡化。
發動機號拓印膜
以前: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變更發動機登記等業務,都需要拓印發動機號,並交存拓印膜。
今後:辦理機動車登記及相關業務不需留存發動機號拓印膜。
便民理由:以前提交一次拓印膜,需要花費20至40元,還要搭上不少時間。像奔馳一類高級轎車甚至需要到廠家去拓印膜,會給車主帶來更多麻煩。
變更車身顏色
以前:變更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者車架必須由民警當場確認。
今後:變更審批前不需專人審查機動車。
便民理由:據民警介紹,一輛汽車車身顏色、車身和車架三個方面不會同時變更,所以無須再有專人判斷,這將加快辦理相關手續的速度。
更換發動機
以前:更換發動機需要事前審批,還要民警確認車輛。
今後:更換發動機可直接去辦理變更登記。
便民理由:更換發動機往往是由於事故等原因造成的,以前需要車主把不能發動的車拖到車管所確認,這給他們帶來很大不便,調整後將避免這種情況。但民警提示車主,改裝應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不得將小排量車改為大排量。
注銷單位車過戶
以前:由於單位已經注銷,所以很多車因開不出證明辦不了手續,成了『死車』。
今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注銷、撤銷或者破產,其機動車需要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可以憑身份證明辦理。3種身份證明為:對於注銷企業單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對於撤消機關、事業單位,是其上級主管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對於破產企業,是依法成立的財產清算機構出具的有關證。
機動車抵押登記
以前: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要審查機動車,需提交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膜。
今後:全部取消上述規定。
機動車注銷登記
以前:需要注銷報廢機動車的車主,必須在車管所和機動車回收企業來回往返辦理手續。
今後:機動車車主可以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該企業可以代機動車車主到分所辦理注銷登記。
申請機動車駕照
以前:居民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憑《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均可辦理。
今後:只需提供居民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居民的《居民身份證》正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期間的,可以憑《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
考規調整申請增駕由3年變5年
新規:申請增加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應當取得駕駛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
解讀:這比過去的三年期限更加嚴格,也體現了新法規嚴格重點車型管理的原則。
考駕照舞弊取消資格
新規: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已經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
解讀:新法對考試舞弊行為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處理,規定取消所有考試的科目成績。
增駕考試多考兩門
新規:以後辦理增加准駕車型申領業務考試科目調整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即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考試、樁考、路考)。
解讀:過去,增駕只考科目三,新法規體現了嚴格駕駛證申請的原則,有利於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培養合格駕駛員。
小型車可自裝防撞裝置
新規:在不影響安全和號牌識別的情況下,屬於下列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不需辦理變更登記。(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四)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
解讀:這項措施是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保障機動車所有人在自己的愛車上體現個性所進行的一項調整。但是,為規范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行為,所有機動車所有人需注意如下幾點:一是按照本市規定,噴涂和粘貼車身廣告需經北京市戶外廣告管理處審批,未經批准一律不准在車身上做廣告。
因此,在車身做廣告要先進行審批;二是在機動車車身外噴涂、粘貼標識的,不能在車窗玻璃、前、後風擋玻璃和車前、後部噴涂,在其他部位允許噴涂和粘貼的內容為:單位名稱、企業標識、電話、地址、網址。噴涂字跡應端正,字號大小不得大於車身高度的10%,字跡和標識顏色面積不得大於車身主體顏色的1/3,不得改變車身整體顏色。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的車身顏色均不改變。
小型車前6年兩年一檢
新規:機動車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期限有所調整:(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解讀:新檢驗周期與原來的檢驗周期相比,總體上是延長了檢驗有效期,但報廢年限和由定期檢驗進入延緩報廢檢驗的時間都沒有調整。
疑問:像今年8月份就需年檢的私家車和摩托車,是否可以按此新規定等明年8月份滿兩年時再年檢?
答復:所有車輛目前還需按行駛證副證所提示的時間去驗車,在這次驗車過程中,會對下次驗車時間做調整。
報廢車網上提前公告
新調整內容規定,機動車報廢期滿前2個月,車管所采取公告、上網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逾報廢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車管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作廢,注銷機動車檔案。
七旬老人可騎輕便摩托
新調整內容規定,年齡達到70周歲,持有准駕車型為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到車管所各分所辦理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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