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施工人員在電焊操作過程中,擊穿了隔開兩屋的鐵板隔牆,把火源引向原告存放產品的庫房。對於這起火災,公安消防局共出動7輛消防車和50餘名消防員,歷經一個多小時的撲救才得以控制。事後,被燒倉庫公司將施工人員及其單位、裝修單位及出租給裝修單位房屋的某廠共4被告一同告上法庭,索賠直接經濟損失70.7萬元。18日悉,本案已正式在天津南開區人民法院立案。
原告某公司訴稱:原告與被告公司分別承租某廠新樓第三層房屋,之間有隔離牆。2004年5月23日10時,因施工工人在電焊操作過程中的過失,將原告與被告公司所使用的房屋之間的鐵板隔牆擊穿,把火源引向原告存放的產品及庫房。
公安消防局出動7輛消防車和50餘名消防員,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滅火才得以控制。該場火災給原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07503.25元。原告代理人王佔臺、王建領兩位律師認爲,第一被告某公司僱傭被告某工作室施工,因未盡相關責任,對造成火災,給原告帶來的損失有賠償義務。第二被告某工作室作爲承攬施工人,由於對其施工中未盡相關管理工作,同樣有給原告的損失賠償的義務。第三被告陳某身爲被告某工作室工人,在操作電焊過程中因爲過失造成火災,理應承擔賠償責任。而第四被告某廠是該房屋所有人,對於火災有過錯責任,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要求第一、二、三被告共同承擔賠償義務給付人民幣707503.25元,第四被告承擔連帶賠償義務。
昨日,第一被告公司有關人士接受採訪時表示,施工前,他們就已經和某工作室簽訂了裝修協議,對防火、安全等方面都做出約定。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誰也不願意看到,但這畢竟是施工方造成的。對於賠償問題,他們將聽從法院的判決。
第二被告某工作室負責人對於施工引起火災一事並未迴避。他說,作爲施工方,他們承認員工在施工操作當中存在一些失誤。至於索賠的問題,目前幾家涉案被告正在商討解決辦法。最後該負責人表示,由於引起火災有多方面原因,所以不希望把一切的責任都歸咎他們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