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認爲所購可口可樂健怡飲料中含有安鈉咖(一種受管制的精神藥品),對人的健康有害,消費者李先生將天津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訴求退回其購買可口可樂健怡飲料的1.8元,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同時,李先生還訴請法院判令可口可樂公司通過媒體向他和全國消費者道歉。25日,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李先生稱,他在超市購買了一瓶可口可樂健怡飲料,回家後發現該飲料中含有安鈉咖。李先生通過查詢相關資料,得知安鈉咖已被列爲新型廉價毒品。可口可樂公司的這種行爲違反了法律,並且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李先生說,355ML裝的可口可樂健怡中的安鈉咖含量是一片藥物APC的1.4倍,喝這種飲料對人不僅無益,反而傷害身體,特別是兒童和孕婦,更應注意。
爲此,記者致電本市可口可樂公司。該公司法務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口可樂的生產完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其中咖啡因含量還低於有關標準。如果有關部門對此進行調查,他們會積極配合。25日他們一定會去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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