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湘、鄂、粵三省,販賣虎紋蛙1260只的特大販賣珍貴野生動物案在湖南嶽陽市岳陽樓區法院開庭。主犯姜開普被當地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4月以來,湖南東洞庭湖區自然保護區派出所接連接到羣衆舉報,洞庭湖邊的"洞庭漁都"有一夥湖南、湖北人在聯手販賣虎紋蛙。他們將虎紋蛙從洞庭湖區捕獲或收購後,銷往廣東等地。岳陽市林業公安分局幹警會同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派出所幹警火速趕往現場,連續幾天查扣520多公斤虎紋蛙。由於作案隱蔽,這個販運團伙卻不知去向。幹警當即在全市範圍進行布控。5月27日,守點幹警根據羣衆舉報,在岳陽火車站將販賣虎紋蛙的主犯姜開普當場抓獲,現場繳獲虎紋蛙70公斤。
虎紋蛙主要分佈在湖南省的洞庭湖區,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和出售均系犯罪行爲。其中,非法收購、運輸、出售虎紋蛙200只以上者,應處以10年以上徒刑。8月12日,岳陽市岳陽樓區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爲,姜開普非法運輸的近600公斤虎紡蛙共1260只,涉及湖南、湖北、廣東三省十餘人,情節特別嚴重,屬特大販運虎紋蛙案,判處主要案犯姜開普有期徒刑10年,其餘涉案人員另案處理。姜開普對一審判決沒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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