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報道的“浴池老闆拆表偷氣”一案,20日上午在天津河西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在法庭上,首先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其指控稱,被告人馮某,女,47歲,2000年9月始至2003年11月,馮某個體投資經營河西紅星浴池。在此期間,馮某爲節省成本,夥同僱用的司爐工孫某經預謀後,由孫某購置了鉛封、板子等作案工具。後二人採用拆卸燃氣計量表的方式使天然氣在使用後不能計量,從而盜取天然氣供其鍋爐燒水取暖。在燃氣集團工作人員入戶收費檢查之前,二人再將燃氣計量表安裝好。截至案發,二人共盜竊天然氣4.4萬餘平方米,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7萬餘元。
檢察機關認爲,馮某與孫某私拆燃氣計量表,非法佔有國家天然氣資源的行爲已構成侵害所有權行爲,爲此,要求法院以盜竊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同時認爲,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二人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庭審中,馮某及司爐工孫某皆表示認罪。據馮某稱,其於2000年9月18日正式經營浴池生意。剛開始時,效益不錯。可半年後,隨着附近多家浴池陸續開業,生意越來越差,特別是去年非典時期,幾乎每天都沒有客人,致使馮某損失慘重,於是她便產生了盜取天然氣以降低成本的念頭。馮某表示,自去年9月中旬開始,她便與孫某合謀每天早上將煤氣表拆下1個多小時,待浴池中洗浴用水加熱後,再將表裝上。
在馮某及孫某對公訴人、辯護人提問一一作答後,公訴人開始向法庭出示相關證據。
截至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