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一致通過《江蘇省艾滋病防治條例》,這是目前國內第一部專門就艾滋病防治問題出臺的地方性法規。
這部法規共7章43條,分總則、預防、控制、管理、權利與義務、法律責任和附則。在第一次審議時,名稱爲《江蘇省艾滋病性病防治條例》,在本次審議中,有委員提出,艾滋病防治與性病防治雖有一定的聯繫,但兩者之間也存在較大差異。考慮到當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爲突出重點,建議僅就艾滋病防治工作進行單項立法,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委員們的建議,將條例名稱更改爲江蘇省艾滋病防治條例,並對相關條款進行了增刪。
據江蘇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克希介紹,這個條例強調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行爲干預、實行社會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別在防治干預措施上,條例借鑑了國際上防治艾滋病的成熟做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大力推廣安全套,二是逐步推廣對吸毒人員的醫用針具市場營銷和藥品維持治療。目前這項工作在南京進行先期試點。條理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及其親屬;不得侵犯其依法享有的獲得醫療服務、勞動就業、學習和參加社會活動等合法權利。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可以結婚,但要履行告知對方病情的義務並接受醫療保健機構的醫學指導。條例明確了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違反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
條例強化了政府對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管理職責,並要求居委會和村委會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對艾滋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的關懷活動。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關愛場所。
另據瞭解,截至7月底,江蘇省現有艾滋病毒感染者537人,艾滋病人100名。雖然絕對人數排在全國20名之後,但人數增長的速度超過50%,大大高於全國平均30%的增長速度。隨着外向型經濟快速發展及人員往來頻繁,江蘇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形勢十分嚴峻。所以整個社會對這次立法活動給予高度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