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獲悉,今起由天津市教委、市糾風辦、市委教衛工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審計局、市新聞出版局七個成員單位組成的七個專項督察組將對全市教育收費進行爲期一週的專項督察,爲新學期各項工作的開展做好鋪墊準備工作。
據悉,此次全市教育收費專項督察的內容分爲三部分:一爲各教育部門貫徹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管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的情況。二爲各教育單位是否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其中包括:各基層政府部門或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有無違反“一費制”規定;是否按照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關於天津市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辦事項(試行)的通知》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有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和提高收費標準或向學校“搭車收費”及攤派費用的違規行爲;有無跨年度收取學雜費,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捐資助學費,及收取擇校費後繼續收取學雜費、支教費的違規行爲。三爲各教育部門是否嚴格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及時將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舉報電話公佈於衆,做到校務公開,收費工作透明;是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各項制度,有無其他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行爲。
同時,此次全市教育收費專項督察還將督察在高等學校錄取中,有無收取轉專業費、定向培養費、擴招費、專升本費等國家統一規定項目之外的費用;採取“雙軌”收費和降分高收費或以改學分制爲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行爲。
此次全市教育收費專項督察採取四種方式:一、聽取各區縣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對2004年教育收費情況的專項彙報。主要包括執行《意見》的情況,及學校開展自查自糾和區縣教育局抽查情況。二、重點督察的學校名單由各教育主管部門提供,羣衆舉報反映亂收費的學校名單由市教委提供。三、督察採取聽取教育收費情況彙報,對照《意見》查閱招生名冊和賬目資料。四、對在督察中能主動糾正的依法從輕處理,對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規定處理,尤其是頂風違規亂收費行爲要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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