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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領導幹部如果抱着混日子的態度工作,可就麻煩了!省委日前下發的《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領導幹部應引咎辭職的十種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領導幹部年度考覈不稱職或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也將被要求引咎辭職。
年度考覈不稱職也要引咎辭職
《意見》指出,黨政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引咎辭職:
因工作失職,引發嚴重的羣體性事件,或者對羣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決策嚴重失誤,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在抗災救災、防治疫情等方面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在安全工作方面嚴重失職,連續或者多次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者發生特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連續或者多次發生特大責任事故,或者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的;在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社會管理等方面管理、監督嚴重失職,連續或者多次發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力,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影響惡劣,負主要領導責任的;疏於管理監督,致使班子成員或者下屬連續多次出現嚴重違紀違法行爲,造成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年度考覈不稱職或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有其他應當引咎辭職情形的。
明年起招錄公務員網上報名
《意見》指出,今年起,我省將改進公務員招錄辦法,除另有明確規定外,堅持凡進必考和全省統考。明年起,全省公務員錄用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統考與中央國家機關招考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定時同步進行,並實施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查,以減輕考生負擔,降低行政成本。
意見同時指出,我省將逐步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待遇,建立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體制,促進單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新進人員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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