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黨建專家李永忠今天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要用改革的精神、用制度建設的方法,大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加大治理用人上的腐敗,從源頭上遏制馬德式買官賣官腐敗案件發生。
他分析說,在利益驅動下,一些領導幹部,禁不起誘惑,想把權力變現,於是買官賣官有了市場。他們總結出這樣一句話:要想富、動幹部。有的通過正常換屆調整班子動幹部,有的乾脆就在屆中數次大範圍的調整幹部。做法是先把調整幹部的風聲傳遞出去,下面的幹部就開始聞風而動:有的想提拔,有的想交流,有的想保住現有位置,這樣就得動起來。跑動不能空手,得拿着錢物進貢。於是有了官帽“批發戶”、跑官“專業戶”,極大敗壞了當地黨風政風。有的地方一個主要領導腐敗,導致當地相當多的下屬“一把手”全軍覆滅。
他說,馬德過年、生病,跑官要官的給他送錢送物,已成爲大家心照不宣的“潛規則”。“這實際上形成了一種‘逆淘汰’。甚至腐敗分子自己都公開講,誰給他送了錢物,不清楚;可誰沒有送,清楚!這種嚴重侵蝕黨的肌體的‘逆淘汰’,所造成的危害,是把正風正氣淘汰掉,使歪風邪氣聚而成網、匯而成風。”
事件:透視建國最大賣官案:綏化畸形官場生態調查
李永忠介紹,爲有效治理幹部選拔任用中的腐敗,中央紀委在黨中央的支持下,提出在黨委常委會上,就“三重一大”(即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問題採用票決制。這在黨委“議行合一”權力架構尚未科學分解前,採用分解黨委事權的舉措,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相對於6800萬黨員來講,相對於幾十萬縣處級以上幹部來說,類似馬德這樣的腐敗分子畢竟是極少數。而對此類腐敗案件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堅決治理用人腐敗的態度,充分體現了黨內絕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的決心。”李永忠認爲,此類案件的易發高發,也深刻反映了加大、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他提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着力從以下三方面進行突破:
一是改革和完善黨內民主選舉。如果選舉僅爲了實現上級的意圖,按有關組織部門圈定的人頭來選,不讓選舉人更多地瞭解被選舉者,不逐步擴大選舉的差額比例,就很難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正在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選舉法進行修改,草案提出了增加預選、代表候選人要與選民見面、回答選民問題等規定。李永忠說,這些規定所體現的制度安排,無疑有助於促進選舉制度的完善。
二是建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驗“特區”。
三是紀委要由辦案機關向專門的監督機關轉變。《黨內監督條例》已明確紀委是黨內的專門監督機關。
即將於9月召開的中共中央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作爲重要議題。“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首先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特別是黨的制度建設。”李永忠說,因此,發展黨內民主、強化黨的監督,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這些無疑都應成爲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題中應有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