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東麗區村民李先生購買可口可樂健怡飲料後,認爲其中含有受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安鈉咖”,同時認爲該成分對人體健康會造成極大危害。爲此,李先生將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退還其所購健怡飲料的價款1.8元,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同時,李先生還訴請法院判令可口可樂公司立即收回市場上銷售的所有健怡飲料,通過媒體向他本人和全國消費者賠禮道歉。今天上午,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將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據李先生表示,此次訴訟純屬公益性質,只是希望通過訴訟引起可口可樂公司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等權益的重視,因此索賠數額僅爲1元人民幣。
李先生表示,他日前在家樂超市東麗店購買了一瓶被告可口可樂公司生產的無糖型健怡飲料,回到家中後,意外地發現該飲料標明的配料中含有咖啡因和苯甲酸鈉。李先生稱,他曾多年從事鄉村醫務工作,深知這兩者的混合物正是國家嚴格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安鈉咖”,並且,“安鈉咖”已被公安部列爲新型廉價毒品,這種飲料喝多了,不僅對人體無益,反而還會傷害身體,特別是兒童和孕婦,更應引起警惕。據此,李先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收回產品,並承擔賠償損失及賠禮道歉等責任。
爲此,記者致電可口可樂有限公司。據有關人士介紹,可口可樂相關產品的生產完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其中咖啡因含量低於有關標準,李先生所述情況並不存在,其所提要求沒有道理。該公司同時表示,如果有關部門對此進行調查,他們會積極配合,證明他們的“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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