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您身邊爲您辦實事
北京大部分市民都有過丟自行車的遭遇,有的甚至丟過好幾輛。爲了使自行車便於管理,防止被盜,1994年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車輛管理規定》規定:“非機動車所有者必須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無牌證的非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但是大多數丟自行車的人很少去報案。這樣自行車上牌照就達不到預定目的,還增加行政成本。對此,政協委員艾克拜爾·米吉提建議,取消自行車牌照,改由銷售商在售出時爲自行車打上發票號鋼印,更加簡便。
委員聲音
家裏丟過11輛自行車
艾克拜爾·米吉提是北京市政協委員,也是中國作協的一位哈薩克族作家。他說,家裏先後一共丟過11輛自行車,街坊鄰居們也大多丟過自行車。但他發現,丟車後,被認爲“便於管理和防盜”的自行車牌照卻起不了什麼作用,極少有人靠牌照找回車的。
車架打發票號鋼印更簡便
在今年的“兩會”上,艾克拜爾·米吉提提出了關於在北京市取消自行車牌照的建議。“事實上,自行車牌照對防盜所起的作用非常小,已經達不到預定的目的。而且這種做法既增加了行政成本,也爲購車人增添了不少麻煩,已經成爲一種滯後的管理方式。”因此,他提議改爲由銷售商售出時在自行車架上打上發票號鋼印。
“現在其他省市已開始有取消自行車牌照的,改爲購車時在車架上用鋼印打上發票號。這是一種更簡便務實的做法。”
記者調查
居民對是否取消看法不一
記者就現行自行車牌證的實際作用採訪了多位市民。
北京某高校的一位學生告訴記者,其實現在不少人都沒有給自行車上牌照。尤其是不少學生買的二手車,幾乎都不上牌照,照樣滿街跑。“我覺得如果車丟了很難通過牌照找回來。”對此,家住建功北里的韓女士也有同感:“我都丟了四五輛了,每次都報案,但到現在也沒找回來。”
而不少接受採訪的市民甚至沒有想過通過自行車牌照找回丟車。一位老先生已經丟了8輛自行車了,前兩天又剛丟了一輛,但他也不打算去找了。“畢竟在北京丟自行車是再平常不過的事,而且現在自行車也不太值錢了。”在採訪中,記者發現,持有這一想法的人不在少數。
但也有居民表示,如果取消自行車上牌,盜竊自行車的賊就更有恃無恐了。家住望京的金女士說,她覺得自行車牌證還是有一定作用的。她曾丟過一輛自行車,報案後半年多,東直門派出所就通過自行車牌證號幫她找回來了。但她也沒能等找到車就換了輛新車,而且她補充說:“估計那個小偷也是個新手,要不把自行車牌摘了一扔,派出所也就找不到了。而且如果車騎久了,那個牌子也特別容易掉。”
政府迴音
加強管理暫不取消
針對艾克拜爾·米吉提,市公安局很快給予了回覆。在回覆函中,市公安局表示,1994年1月11日,市政府批准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車輛管理規定》第四條對本市核發自行車牌證做出了明確規定:“非機動車所有者必須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無牌證的非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同時考慮到本市非機動車管理現狀,市公安局交管局意見是,目前暫不宜取消核發自行車牌證制度。
另外,爲加強自行車管理,2002年,交管局在換髮自行車牌證時採取計算機管理模式,將自行車車主以及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同時免費爲辦理牌證車輛打刻鋼號。一旦查獲被盜車輛,通過計算機查詢鋼號,可迅速找到失主並及時發還自行車。爲方便羣衆就近辦理自行車牌證手續,交管局還在本市95家自行車銷售商店設立自行車牌證代辦點,使羣衆購車後當場就能辦理自行車牌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