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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機場海關8月份連續查獲兩起以僞報品名的方式進口中國明確限制進口的衛星接收設備案件。
17日,某公司向海關申報進口衛星調制解調器70臺,總價值76930美元。20日,又一公司申報進口總價值22000美元的接收機40臺。經首都機場海關物流監控處布控查驗,發現以上設備全部爲中國限制進口的衛星接收設備。目前,這兩起案件均已移交緝私分局處理。
據北京海關介紹,由於中國近期加強了對衛星接收設備的監管,一些企業在利益的驅使下,以瞞報、僞報品名的手段進口衛星接收設備,達到逃證、逃稅、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據統計,今年1至7月,北京海關旅檢現場查獲旅客攜帶衛星接收設備進境案件同比明顯增加,共查獲10人次攜帶衛星接收設備14臺進境,分別比2003年同比增長20%和42.9%。旅檢現場按規定將衛星接收設備退運境外。此外,北京海關還在空運快件監管現場查獲在快件中夾帶衛星電視接收器的案件。
據瞭解,隨着傳媒技術的快速發展,中國市場對衛星電視接收設備的需求不斷增長,每年均有相關產品進口,以滿足中國市場的需求。但是,根據中國海關總署文件,禁止任何個人攜帶和郵寄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配件入境。對所有從貨運渠道進口的衛星接收設備,海關憑有關部門簽發的進口證明驗放。對主動申報但不能提供進口證明的,一律不予放行,限期退運出境。對於沒有主動申報和故意僞報瞞報的,將嚴格按照海關法及相關規律法規予以沒收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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