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家住天津紅橋區的男子邢某爲獲得外地女子姜某的芳心,對姜某吹噓他擁有40多萬元財產。爲得到姜某的信任,邢某騙來10萬元,給姜某家中分批匯去6萬元,兩人還在河東區做起小生意。公安紅橋分局接警後,立即展開調查,於8月21日把邢某抓獲並刑拘。警方已派辦案民警到姜某的原籍追繳贓款。
吹牛換取女子芳心
2003年5月,家住紅橋區桃花園一居民區的39歲男子邢某經常到佳園裏一小飯店吃飯、喝酒。期間,他與飯店女服務員姜某結識。20歲的姜某是甘肅人,家境貧困,於1999年來天津打工。姜某年輕,性情開朗。邢某與姜某結識後,想獲取姜某的芳心,竟吹噓自己正在做生意,現擁有40多萬元,希望姜某“跟隨”他,他將給她幸福。姜某經不住金錢的誘惑,2個月後與邢某同居。邢某與其妻子離婚,爲買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他四處借錢。
賣房騙取對方10萬
2003年8月,邢某在市新技術產業園區一銀行貸款10萬元,向姜某借了1萬元,向自己的親友借了3.5萬元,他用這14.5萬元在紅橋區零號路春風裏購買了一套一室一廳住房。之後,因姜某需要錢,便向邢某討要借款。於是邢某決定賣房。今年2月份,劉先生購買了邢某的住房,並給他3.5萬元訂金。數日後,劉先生拿10萬元存摺和邢某到銀行辦理還貸手續。因邢某忘記帶身份證,雙方沒能辦理相關手續。劉先生便把存摺暫放在邢某那裏。大意的劉先生竟把存摺密碼夾放在存摺裏。邢某發現後,到銀行把劉先生的錢全部取出,然後攜款逃跑。之後,劉先生無法與邢某聯繫上。5月28日,劉先生得知受騙後報警。
把錢匯給女友家人
邢某獲得不義之財後,和姜某逃竄到河東區大直沽一市場,兩人租賃了一個攤位做起小生意。由於姜某家中貧困,邢某在4月份給姜某家中電匯2萬元。5月底,又給姜某家中電匯4萬元。其它錢他們用於租房、租賃攤位。8月18日,公安紅橋分局經偵支隊辦案人員獲得邢某在河東區的線索後,立即到邢某的出租房附近進行蹲守。8月21日,警方把邢某抓獲並刑拘,並派辦案民警到甘肅追繳贓款。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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