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爲千年古都,文物古蹟隨處可見。眼見着國家三級文物——康熙三十八年誥命龜趺置於路邊,郭某自稱出於對文物的保護,用吊車和卡車將其運走。今天這名北京男子被檢察院以盜竊罪起訴。
二00三年三月五日,郭某在北京市海淀區西三旗海淀區衛生學校南側路邊看見放置在此的國家三級文物康熙三十八年誥命龜趺,於是租來吊車,卡車將該文物盜走,運至北京市一石材加工廠內藏匿,後被警方抓獲,現贓物已追回。
在庭審過程中,郭某對其用吊車和卡車將文物運走的事實沒有異議。但對檢察院指控其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罪名有意見,他說自己並不是盜竊文物,而是對文物進行保護。郭洪波稱現在的文物基本上散落在雜草從中,根本就沒有人對其進行保護,自己是出於保護文物的心理纔將龜趺運走的,因此不是盜竊。
檢察院反駁了郭某的說法,公訴人認爲現北京市的確存在許多文物散落民間而沒有受到應有保護的現象,但是市民如若想要進行保護不應是私自進行處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此外,郭某還因涉嫌偷稅被檢察院一併提起公訴。據介紹,郭某在承攬北京市公安局某處辦公樓裝修工程時,先後提供了九份僞造的發票,收取工程款三百三十七萬餘元人民幣,從而偷逃國家稅款共計人民幣十一萬餘元。此外,在二000年至二00三年又先後偷逃國家稅款十餘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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