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州市曾都區法院對該市首例盜掘古墓、倒賣文物案作出一審判決,幾名盜墓分子受到法律嚴厲的處罰。
7月27日,在隨州市第一看守所,記者見到這起案件的主要參與者王海濤、石中平、劉武藝、許海濤等人,其中王海濤原為文物工作乾部。從1998年起,他們結成團伙,多次盜掘古墓,掘得珍貴文物14件,獲得贓款30多萬元。
多方勾結,瘋狂盜竊古墓
王海濤,40歲,家在隨州市區,原是隨州市博物館的乾部,主要負責文物鑒定工作,平時工作兢兢業業,在同事中口碑不錯。案發之前,沒人想到他竟與人合伙盜竊古墓。
1998年夏,王海濤與同事蔣某(在逃)商定,到隨州市安居羊子山古墓保護區盜掘古墓。一天,兩人帶著金屬探測儀,在羊子山的一片西瓜地裡探測古墓時,引起了該地承包人石中平的注意。石中平攔住王海濤,問他們在做什麼。王海濤出示了博物館的工作證,說他們准備在此發掘古墓,並叮囑其不要聲張,挖到文物大家平分。
石中平見有利可圖,當場表示同意。此後,連續幾個晚上,石中平都陪著兩人探測古墓。終於,在這塊西瓜地裡,找到一座古墓,並從中挖出一件器物。王海濤說,這叫做青銅簋(gui,後經鑒定為國家二級文物)。事後,三人將青銅簋賣得5萬元,除去5000元中介費,石中平分得4000元,另外的4.1萬元被王、蔣二人平分。
第一次出手,就收獲不小,這助長了王海濤、蔣某的氣焰。1999年冬,兩人得知石中平在其承包地裡挖堰塘時,又挖出一座古墓,並掘得幾件文物。他們趕去一看,除兩件青銅簋外,還有一件更大的東西,經辨認,是青銅甗(yan),與隨州市博物館館藏的一件青銅甗相似。
於是,他們跟石中平商量,以挖堰塘為名,繼續深挖。果然,又挖出一古墓,掘得一個青銅鼎。但因此鼎殘缺不全,此次,兩件文物僅以5000元的價格賣出。
見有利可圖,王海濤將朋友劉武藝、許海濤等人介紹給石中平。劉武藝是個體戶,常外出做生意。許海濤是劉武藝的戰友,賦閑在家。兩人早有盜掘古墓之意,幾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2000年初,他們商量在石中平承包地裡繼續盜掘古墓,劉武藝還帶來兩名河南人幫忙。經過幾天探測,他們在鄰近的一塊地裡找到一座古墓,一天晚上,他們正在挖掘時,被該地承包人左某發現。為了不走露風聲,王海濤拿出1000元錢,要石中平交給左某,並許諾挖到東西後,分他一些錢。從此,左某就再沒過問此事。
從這座古墓中,共挖得青銅車馬飾品6件。得手後,王海濤等人將這些文物均賣給廣東文物販子,共得款7.5萬元。劉武藝分得3萬元,王海濤分得2.5萬元,其餘的被石中平、許海濤等人瓜分。
2001年初,劉武藝、許海濤在石中平的承包地又找到了一座古墓,掘得青銅簋3件,青銅甗一件,青銅鼎三件,以10萬元賣出。
一起盜竊案,牽出盜墓人
羊子山古墓保護區古墓頻頻被盜,引起了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但由於盜賊行動謹慎,且作案間隔時間長,民警難以掌握其蛛絲馬跡。
2003年,案情有了突破。民警破獲了一起摩托車團伙盜竊案。在對案犯的審訊中,民警意外得知:安居鎮一無業居民胡某曾盜掘古墓。胡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刑7年,刑滿後,他不思悔改,糾集一幫人,四處盜挖古墓。
2003年5月19日,胡某被刑事拘留,經過審訊查明,胡某雖然盜掘多處古墓,但均無所獲,且從未盜掘羊子山古墓。從胡某那裡,民警掌握了另一伙盜墓賊的重要線索,其中與去年取保候審的許海濤有關。
此前,公安機關已掌握許海濤盜掘古墓的證據。胡某被抓後,許海濤主動投案,交待了自己參與盜竊古墓的事實。審訊中,王海濤、劉武藝、石中平等人陸續浮出水面。
根據許海濤提供的證據,民警開始抓捕其他案犯。2003年6月28日,王海濤被捕;7月14日,民警們將遠在海南的劉武藝抓捕歸案;12月15日,民警在石中平家中將其抓獲。蔣某及兩名河南人畏罪潛逃至今。至此,這個盜掘古墓、倒賣文物的犯罪團伙,被警方一舉摧毀。
在公安機關、文物局的努力下,僅有數件文物被陸續追回。
分工明確,盜墓手段專業
經審訊,民警們發現這伙盜墓賊分工非常明確,盜墓手段十分專業。
據石中平交待,作為一名文物工作者,王海濤對羊子山古墓群比較了解。而劉武藝請來的兩名河南人,也是盜墓老手,從探測到挖掘,他們都非常熟練。先期探測時,他們用一種長長的圓筒形的鐵鏟,在地上到處打孔。將鐵鏟拔出後,圓筒內留下地下很深處的泥土,通過這些泥土,他們能判斷出地下有無古墓。
發現古墓後,他們一般選在晚上動手。一個人在周圍放風,其他人挖掘,通常一邊挖,一邊用金屬探測儀探測金屬文物,往往一個墓要挖好幾個晚上。白天,他們就將挖掘的地方用東西遮掩起來,夜深人靜時,繼續挖。盜掘完畢,又將泥土回填,讓人看不出痕跡。
挖出文物後,他們從不帶回家處理,而是將文物帶到賓館、酒店裡清洗,然後由專人收藏、保管。
銷贓工作主要由王海濤、劉武藝完成。經人介紹,王海濤將青銅簋和青銅甗賣給江西九江的一名收藏愛好者。劉武藝則將自己盜掘的文物,全部賣給廣東文物販子。
法網恢恢,盜墓賊悉數被判刑
今年6月17日,隨州市曾都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盜掘古墓罪判處石中平有期徒刑10年,罰款3萬元;王海濤在看守所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款3萬元;判處劉武藝有期徒刑5年,罰款3萬元;許海濤因有自首情節,且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罰款2萬元。
今年7月27日,記者在隨州市第一看守所見到王海濤,他對記者說,被捕前,他每天都提心吊膽。每次看到警車從身邊經過,都感到非常害怕。生活沒有了往日的快樂,留給他的只有心虛和擔懮,想去自首,但又心存僥幸。直到民警來抓他時,纔後悔不已。
在看守所裡,他認真反思,積極配合審訊。一次偶然的機會,他了解到同牢房的一名河南人,竟是一名被通緝的殺人犯。於是,他暗中向獄警舉報。為此,他立了一大功,為自己減輕了判罰。現在,他痛悔自己當時利令智昏,犯下罪行。
由這起盜墓案想開去
這起案件中,王海濤從一名博物館乾部,淪為一名盜墓主犯,的確值得深思。據警方介紹,這起由文物工作者勾結社會閑雜人員,盜掘古墓、倒賣文物的案件,在隨州市尚屬首例。
隨州市一名資深文物工作者認為,王海濤等人連續多次盜掘古墓,時間長達三年多,竟未被發現,這應該給當地文物保護工作敲響了警鍾。本來是保護文物的博物館乾部,竟與保護區內的農民勾結一起,盜掘文物,也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隨州,是我國著名的文物重鎮,其境內商周、春秋戰國時期的古墓葬較多。1978年在此出土的戰國曾侯乙墓更是聞名世界。王海濤、劉武藝他們盜掘的安居羊子山古墓群是當地一個有名的文物保護單位。而類似的文物保護單位多達780處。如何保證這些文物保護單位不受損害,防止不法分子盜掘古墓群,從而造成珍貴文物流失,是今後有關部門工作中的一個重要課題。
這位資深文物工作者認為,全社會都有責任共同保護古墓群,決不能讓類似盜掘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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