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銀監會副主席唐雙生和財政部部長助理張少春介紹國家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等方面的情況,以下是發佈會實錄:
·[楊揚]: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今天是新的學期開始的第一天,我們請到的是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先生,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女士,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先生和財政部部長助理張少春先生,介紹的主題內容是國家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等方面的情況。
首先由張保慶副部長做一個簡單的介紹,然後很快進入到提問部分。(2004-08-31 10:00:28)
·[張保慶]:女士們、先生們,今天非常高興能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的領導一起在這裏與大家見面,重點介紹一下國家資助高校困難學生的政策以及相關工作和問題。(2004-08-31 10:03:34)
·[張保慶]:大家都知道,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高等教育有了很長足的發展,特別是自1999年實行擴招政策以來,高等教育的發展規模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到2003年底,全國各級各類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數已接近1800萬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數已接近1200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提高至17%。中國的高等教育初步邁入了國際公認的大衆化發展階段。在高等教育迅速發展的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也增加較快。據調查,目前,在全國普通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約240萬人,佔在校生總數的20%,特別困難學生的比例在5%—10%,人數大概在160萬。(2004-08-31 10:06:05
·[張保慶]:解決好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問題,事關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是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證中國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和關心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業和成長問題。以胡錦濤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和新一屆中央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我們這些部門一定要把這件事情進一步做好。(2004-08-31 10:07:37)
·[張保慶]:這些年來,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高校等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工作,在地方各級政府和高校的支持下,先後制訂出臺了一系列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與措施,主要有:設立獎學金、推行學生貸款、開展勤工助學、實施特殊困難補助、採取學費減免、開闢“綠色通道”和規定學校從所收的學費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這些政策與措施已發揮了巨大作用,應該說保證了絕大多數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了學業。(2004-08-31 10:09:00)
·[張保慶]: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自1999年開始,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中國開始推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到2004年6月底,已實際發放貸款爲52億元,享受貸款的學生大概有80多萬人。去年下半年以來,針對推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教育部共同研究,對這項制度的相關政策、操作機制、風險防範等進行了調整和完善。最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招標工作也已順利完成。我們相信這項工作一定會更加順利、健康地開展。(2004-08-31 10:10:29)
·[張保慶]:當前,在資助高校學生上確實還存在不少問題,例如:有些地方和高校領導對此項工作還不夠重視;有些政策並沒有得到全面落實,有關工作也做得還不到位;有些政策還需要進行調整和完善;各級政府還需進一步加大對困難學生資助經費的投入力度。一些新的自主渠道應該抓緊開闢;同時也需要進一步加強新聞工作,使各項政策能真正做到家喻戶曉。(2004-08-31 10:11:41)
·[張保慶]:我想,我們這樣一個進入高等教育大衆化初步階段、擁有15億多人口、經濟正在發展中的國家,要基本保證每位高校的學生都不因經濟困難而影響學業,這確實是一項十分艱鉅、困難的工作,也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但是,我們決心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克服一切困難,堅決實現這一目標。也希望新聞界的朋友們對此項工作能夠進一步予以大力支持。
下面我們幾位願意回答大家的提問。(2004-08-31 10:13:30)
·[楊揚]:現在請大家提問。(2004-08-31 10:14:45)
·[CCTV記者]:剛纔張副部長在講話中談到,中國高等教育在發展過程中,困難學生的人數也增加比較快,您認爲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另外,現在有沒有少數學生因爲經濟困難而上不了大學或者完不成學業?其中的原因是什麼?(2004-08-31 10:15:07)
·[張保慶]:困難學生困難的原因是比較複雜的,我想大概有這樣幾條,一是總的來看我們國家還是一個低收入的國家,人們的收入水平不是很高,所以這樣一來有的家庭收入就很難以支撐學生在校學習。第二,有些家庭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說有些家庭是單親或者是雙親失業了,或者一時找不到工作。現在在中國的普通高校中,有50%的學生是來自農村的,由於種種原因,比如說農民的家庭收入普遍較低、父母雙方一方去世了、家庭多負擔多子女、特殊的自然災害、家庭中發生變故,家中有重病人等,這樣一些因素都會造成他們上學困難。最後一個原因,過去高校是不收費的,這些年來逐步實行了收費政策,收費在客觀上講也加重了學生上學的負擔。有沒有個別學生上不起學?這點我們應該承認,可能會有個別學生確實因爲家庭困難上不了學,這種現象還是有可能存在的。(2004-08-31 10:15:55)
·[中國婦女報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佔20%,標準是什麼?第二個問題,在國家推行助學貸款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什麼樣的問題?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去年下半年以來,相關部門進行了怎樣的調整?(2004-08-31 10:19:11)
·[張保慶]: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什麼叫困難的學生?現在主要參照我們國家失業保險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凡是學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平均生活線的都算困難學生。全國的標準不一樣,有些地方是150元以下的算困難學生,有些地方可能比較高一些。(2004-08-31 10:22:25)
·[吳曉靈]:我來回答第二個問題,關於助學貸款的問題。助學貸款是國家一個新的政策,從1999年開始。當時規定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財政貼息是50%,畢業以後還款期間也貼50%的利息。除此之外,貸款出現的風險在商業銀行來說,如果出現了呆帳就直接由商業銀行覈銷。如果按照程序發放貸款,出現呆帳之後,不再追究發放貸款的工作人員的責任。(2004-08-31 10:23:27)
·[吳曉靈]:國家把助學貸款作爲科教興國的戰略來實施,在推行的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由於我們國家的社會信用體系不夠完善,在學生就業遇到困難的時候,有些學生還款的意識就不夠強,他們不能夠主動的跟銀行聯繫,調整他們的還款計劃,因而造成了在辦理助學貸款的過程中銀行操作成本比較高和風險比較大的問題;二是銀行的成本和風險沒有得到足夠的補償,基本上是靠銀行自己來消化,這和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有一定的矛盾。三是銀行和學校的配合與協調還在不斷的探索之中。(2004-08-31 10:24:56)
·[吳曉靈]:針對助學貸款在發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國家在不斷的調整和改善助學貸款的辦法,今年發佈了國務院的51號文件,對助學貸款做了比較大的政策調整。首先,引進了市場化的方法,用招投標的方法來確定對商業銀行的風險補償率。也就是說,我們部級聯席會議小組提出了一個補償率,面對商業銀行招標,通過評標來確定承貸的商業銀行。這次部級聯席會議小組提出來的招標率主要是針對全國部屬院校的。招標的時候,從商業銀行踊躍投標和最後中標率來看,我們提出來的這個補償率還是基本上反映了市場運作的規律的。(2004-08-31 10:27:56)
·[吳曉靈]:第二個改進,在全國要成立全國和省兩級的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來加大銀行和高校合作的力度。第三個改進,對於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全額貼息,學生畢業以後所有的利息由學生來承擔。原來的還款期限是學生畢業以後第一年開始還款,這次調整爲如果學生沒有找到工作,可以在畢業以後一到兩年內開始還款,最長的還款期限從原來的四年延長到六年。通過這樣三個方面的政策調整,會使得下一步的助學貸款發放能夠更好一些。謝謝。(2004-08-31 10:29:32)
·[深圳商報記者]:第一個問題請問唐副主席,針對全國的部屬院校,我們的助學貸款的政策有何調整?現在特別提出了一個確定風險補償率的問題,而且要招標,確定經辦銀行,能否透露目前有哪些銀行已經入圍?第二個問題,現在政策當中確定了大學生畢業以後如果沒有找到工作,可以在一到兩年內還款,主要是針對全國部屬院校,這個政策有沒有可能推廣到各省或者地方院校?謝謝。(2004-08-31 10:31:19)
·[唐雙寧]:關於開辦助學貸款如何防範風險的問題,我再補充一下。銀監會的基本職責就是防範風險,我們提出三句話:支持商業銀行開辦助學貸款業務、提醒商業銀行注重防範風險、要求商業銀行把貫徹科教興國的戰略同防範風險有機的結合起來。(2004-08-31 10:43:47)
·[唐雙寧]:關於這項業務的風險情況,有兩個特點,一個是一般性,它和其他貸款有着同樣的風險;再一個,由於貸款對象是個特殊的羣體,所以這個風險有特殊性。特殊性主要是貸款人的分散性,因爲他們將來畢業以後分散在全國各地,還款能力有不確定性,就業情況也將影響還款能力。根據這些特殊性,我們現在採取了新的機制,市場招標加上政府補貼。在這個機制的基礎上,要求商業銀行在防範風險上要做到:第一,針對特殊性建立起信息溝通機制,就是說銀行、高校、社會(包括就業部門、村委會等),建立信息溝通機制來加強信息溝通,保證還款;第二,要進行社會信用常識的教育,樹立信用觀念;第三,商業銀行要加強管理,特別是檔案管理等等。我想主要是通過這些方面來防範銀行風險。(2004-08-31 10:44:56)
·[人民日報記者]:我有兩個問題想請教張保慶副部長。您剛纔已經提到,現在導致貧困生有所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高校收費制度的改革,想請您解釋一下收費制度改革的背景?第二個問題,我記得去年大概也是這個時候,您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曾經說過一句話,“國家有能力確保每一位貧困生上大學”,可是在我們周圍好象還是在發生因爲貧困上不起學的事兒,現在您是不是還堅持這句話?現在如果貧困生遇到了實際的困難,您建議他們應該怎麼做?謝謝。(2004-08-31 10:48:06)
·[張保慶]:收費制度,大家都知道,中國的高校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前是不收費的。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我們國家就對高校的收費制度進行改革,這套政策的最終目標就是根據我們國家的國情逐步建立起由國家、社會、學生家長和個人共同分擔高校培養成本的機制。搞這個機制的目的,就是要在中國的具體國情下保證我們的高等教育能夠更好、更快的發展。這個政策經過十五年的探索,基本上定型。目前,我們的收費政策應該說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基本上還是比較合理的。(2004-08-31 10:51:07)
·[張保慶]:收費政策濃縮起來概括成爲四點。一,我們對收費政策非常慎重,採取集中決策的原則,什麼意思呢?就是每年的收費政策,是由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共同提出,報國務院批准之後執行的。具體的收費標準實行屬地化政策,只有上一級政府才能做出決定,除了中央和省級兩級政府之外,其他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都沒有權利來決定高校的收費標準和項目。二,到現在爲止,國家對高校的收費項目規定只有兩項,一個是學費,一個是住宿費。(2004-08-31 10:54:19)
·[張保慶]:三,三條原則:第一條原則,堅持收費是對高校辦學經費不足的一種補充,中國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投資的主體仍然是政府,不允許以收費來代替政府的投入;第二條原則,承受原則,一定要考慮到社會、學生家長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不允許把標準定得過高。我們1999年最後確定的是按學校的日常運行成本,這個話說起來比較複雜。如果按照真正意義的培養成本是很厲害的,不是像現在有些人講的,培養一個本科生一萬多塊錢就夠了,要講完整意義的培養成本,大概一個學生一年至少要四、五萬塊錢。這個標準太高了,也難以確定。怎麼辦呢?我們在1999年確定了按學校日常運行成本的25%掌握,什麼叫日常運行成本呢?就是加上工資、加上學校日常運轉的水電費等,這樣平均下來,大概是1.4萬,當時我們按25%計算,正好是3500塊錢。所以,1999年我們確定的全國平均收費的標準是3500元,住宿費的規定是800—1200元;第三條原則,允許不同地方之間、不同高校之間、同一高校內不同專業之間,在收費標準上有所差別。(2004-08-31 10:56:56)
·[張保慶]:四,四條要求:第一條要求,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全部資金用來補充學校辦學經費不足,不允許幹其他事情;第二條要求,要公開透明,要求每一個地方確定高校收費標準的時候,必須實行公示制度,另外,每一個學校的收費標準在發出的入學通知書上必須要寫得清清楚楚;第三條要求,必須要同時做好資助困難學生的工作;第四條要求,堅決反對單位和個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擅自設立收費標準,發現了我們都會嚴肅查處。(2004-08-31 11:00:44)
·[張保慶]:我還是堅持去年說過的話,我們國家有能力、也有辦法,確保高考新生能夠順利入學,確保在校的學生不因家庭困難而輟學。但是,去年我可能有一句話說過頭了,就是“絕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由於中國太大了,這一點做起來有實際的困難。我個人堅信,只要我們對困難學生有感情,政府的措施出臺以後真正落實,就能做到我剛纔說的,但是現在還做不到,所以我不敢說“沒有一個學生因困難而輟學”,但是,有能力解決的問題,從總的講,我相信還是能做到的。(2004-08-31 11:03:26)
·[CCTV東方時空記者]:請問吳曉靈副行長,現在一些銀行之所以不願意提供助學貸款,很重要的原因是學生出現了逃貸的現象。據我瞭解,在個別省份違約率達到了20%,不知道這20%是怎麼解釋?是逃了本金還是利息?第二個問題,現在已經發放的52億貸款中,沒有歸還的到底有多少?給銀行造成的損失有多大?下一步銀行打算怎麼辦?國家提供的補償基金是否能夠補償銀行的損失,使得銀行願意繼續發放助學貸款。謝謝。(2004-08-31 11:07:09)
·[吳曉靈]:從國家助學貸款來說,我們說的壞帳不完全是本金,指的是違約,就是在一定期限內(90天),就是貸款到了該還本付息的時候,到了90天還沒有來履行義務,這就叫違約。我們統計的20%,有地方是按照違約率來公佈的。第二,因爲到現在還沒有完全到全部還本付息的時候,所以這52億到底歸還多少,還沒有辦法說。但是,從違約的情況來說,還是比較高的。(2004-08-31 11:08:25)
·[吳曉靈]:我想這次的政策調整採取了招投標的方法,來對銀行的貸款損失進行彌補,從銀行的踊躍投標和中標的情況來看,應該說這個風險得到了一定的補償。既然他們來投標,而且中了標,我想中標的銀行中國銀行會非常認真的做好這件事情的。
爲了減少違約率,現在高校加強了管理,成立了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而且銀行爲了減少自己的損失,也會加大跟蹤力度。另外,其他的社會部門也都在配合銀行。大家知道,如果社會上不共同的來營造一個良好的信譽環境,大家都不可能得到良好的信貸服務。我想政策的條件加上社會公衆的配合,這項工作會做得更好。(2004-08-31 11:10:07)
·[中國教育電視臺記者]:請問張保慶副部長,現在許多國家都採用了不同形式的助學貸款,實際上是政府對於二次分配公平、公正的體現。您認爲我們國家在助學貸款方面、在資助貧困生的政策方面,政府所承擔的風險是否應該比銀行承擔的風險更大一些?第二個問題,7月1日國家實施行政許可法,因爲有了這部法律,行政上很多問題變得更加容易解決了,有法可依了。在助學貸款的問題上,我們國家有一些規定,但是沒有上升到嚴格的法律層面上。在銀行、學校和學生之間的責、權、利在一定程度上不是很明確,這也是造成貸款方面存在問題的原因。在立法的問題上,國家是否有所考慮,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謝謝。(2004-08-31 11:12:19)
·[張保慶]: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根本出發點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實現我們高校教育的公平。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一條,比如說中國還有8億農民,農民子弟中有很多優秀分子,如果他們因爲家庭經濟困難而上不了學,那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從何談起?培養建設接班人的問題就無從談起。所以,資助困難學生的根本出發點就是要實現在高等教育制度面前,在考試面前人人平等。資助困難學生從根本上講是政府的責任,設立獎學金、開展勤工儉學、開展困難補助、開闢綠色通道制度等等,這些都是以政府爲主。在助學貸款裏,重點講的是國家助學貸款,現在還有商業貸款,還有學校提供的無息貸款。在助學貸款的風險補助裏,我們的根本出發點,如果一旦出現了銀行不能承擔的風險,還是要政府負起責任來。(2004-08-31 11:16:10)
·[張保慶]:現在的風險實際上是政府、銀行、學校三家來負擔。我們相信如果按新機制運轉的話,將來的風險不會太大。我不相信我們高校畢業的學生會成爲社會中最不講信用的團體。當然,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因素,那個時候我們再來研究。所以,現在講這個事情爲時過早,國家從貸款四年到畢業六年還款,週期是十年,我想我們十年以後再來下這個結論。謝謝你。(2004-08-31 11:21:27)
·[張保慶]:立法問題,是要立法。去年,國務院法制辦牽頭曾經搞過有關立法的研討,但是這個事情確確實實很複雜,現在立法的程序還不大成熟。吳曉靈副行長剛纔講,我們商業銀行有商業銀行的操作,必須遵照商業銀行的規律辦事,而政府推行國家助學貸款又帶有政策性的東西,這本身就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另外,其他各方面大的環節現在還不完全健全。所以,立法工作是應該搞的,但是可能要稍微晚一下,經過一段時間以後纔會來搞這項工作。(2004-08-31 11:25:48)
·[張少春]:剛纔很多記者都問到了風險的問題,其實國家助學貸款現在的運作辦法是按照商業原則來運作的,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力度問題。第一,國家有貼息,在學生四年大學期間是全額貼息,就是由國家付給銀行利息;第二,有風險補償金,這個補償金是由政府提出一個標準,然後由各個銀行來競投,凡是中標的銀行一定要考慮到這筆貸款的風險,但是它同時也考慮到這筆貸款將來盈利的空間。我們確定這個貸款的時候,政府、教育部、財政部還承諾要推動中標銀行和高校之間的全面金融合作,不只是對學生的貸款。高校也是銀行的大客戶,除了學生貸款的需求之外,它還有很多的資金需要找出路,還有很多的存款可以存到銀行,銀行會計算整體的利益和高校的關係來投這個標。所以,大家不能光說風險有多大,風險和利益是一致的。(2004-08-31 11:28:40)
·[張少春]:剛纔有記者說到國家在貸款風險補償中應該處於主要的地位,這個貸款現在採用的是風險分擔的原則,就是高校、銀行和政府分擔。但實際上高校的資金和政府的資金大概是一樣的,因爲高校是政府主辦的,它的資金是財政性的,風險應該說有一大部分是由政府來承擔的。其次是銀行,銀行通過招投標,確定它能負擔的比例。謝謝大家。(2004-08-31 11:32:15)
·[吳曉靈]:概括起來這次的政策調整是財政貼息,財政出風險補償基金,市場化招標確定銀行,銀校全面合作應該說是銀校雙盈的政策調整。(2004-08-31 11:33:01)
·[新京報記者]:我想問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學校和財政要共擔風險,不知道學校的態度如何?我所瞭解的情況是,學校對學校也承擔風險感到不太滿意。他覺得學校主要的任務是培養人才,但是要承擔風險很不合理,如果學校要承擔風險的話,在整體上會控制國家助學貸款,最後會不利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實施。第二個問題,剛纔張副部長講的收費問題,一個是區分的原則,一個是承受的原則,學校在收費的問題上能不能採取這樣的政策,就是我們國家比較大,西部和東部的收入差距也比較大,西部的承受能力和東部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能不能採取在同一學校西部生源的收費和東部生源的收費不同?第三個問題,請問財政部張少春部長助理,現在講到財政貼息,現在銀行對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不是太滿意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原來在國家助學貸款的情況下,財政貼息到位率是不是不太高?(2004-08-31 11:33:57)
·[張保慶]:我先回答前兩個問題。因爲這次我們在調整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操作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的時候,充分徵求了各高校的意見,我們聽到的意見是絕大多數學校非常擁護,是因爲想快點推行這個政策。剛纔你說的這個校長的說法,我認爲是錯誤的,他並不瞭解我們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全部,比如說由學校分擔風險會影響助學貸款的發展,這種說法是很荒謬的。爲什麼這麼講呢?第一,剛纔吳行長講是雙贏的原則,現在由於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推行的規模不太大,所以現在很多學校欠學費的現象是很厲害的,像教育部部屬高校還算比較好的,欠學校少的是1000萬,多的是3000萬,沒交學費的還不能讓學生退學。(2004-08-31 11:38:34
·[張保慶]:第二,從分擔的風險來講很小,完全是高校能夠承擔的。舉個例子,一個萬人的學校,按照現在的新機制運轉的話,它承擔的風險最多是200萬,一個萬人學校每年的學費收入按照最低標準算也有三四千萬,是不存在承擔不了的問題的。第三,這恰恰是有利於人才培養的,不是不利於人才培養。第四,高校是培養人才的,說他們不應該承擔風險,這是忘掉了校長的責任,誰說培養人才就不應該關心學生?作爲校長這樣想是非常錯誤的。校長對學生的感情是教書育人,能不管嗎?我開座談會時,聽到一些校長講不倫不類的觀點,非常錯誤。(2004-08-31 11:44:34)
·[張保慶]:第二個問題,你說的是不是可以考慮實行不同地區、不同學生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坦率的講這個事情我們也研究了很長時間,但是很難辦。比如說一個學校到不同地區招生,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這樣很難做。所以,我們現在還採取同樣的收費標準。所謂綠色通道制度,就是所有的新生到校之後,如果沒有錢交學費,通通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覈實家庭的實際情況,採取不同形式的補助。在目前中國的情況下,按不同地區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對學校來講很麻煩。只要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問題做好了,這個問題不難解決。(2004-08-31 11:45:08)
·[張少春]:我來回答第三個問題,從1999年以來,在貸款辦法沒有改之前,財政部,包括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都是逐個貼息,從來沒有存在拖欠銀行利息的,這一點上各級財政部門一直都受到銀行的表揚。但是,出現什麼問題呢?我們測算的利息始終付不出去,我們測算全國應該貸到100億,但是現在只有50億,所以我們的利息現在還壓在教育部的帳上沒有付出去。現在的辦法是想把已經打出的利息付出去。吳行長所說的違約問題,可能出現在學生所負擔的另一半利息上。原來老的貸款是國家貼一半,學生拿另一半,現在新的辦法已經改成學生在校期間全貼。(2004-08-31 11:47:20)
·[張少春]:另外,我特別贊成張保慶副部長的觀點,這次我們的助學貸款就是想使高校的貧困學生都能夠完成學業。但是,我認爲第一責任人就是高校,包括校長,他們代表政府來辦高等教育,教書育人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使學生,包括家庭貧困的學生都能夠順利的完成學業。且不用說我們通過這次貸款辦法的完善使高校的學費欠費大大下降,高校還有好處,就是它從下降當中拿出一部分來資助學生,這件事兒就可以辦得很好。同時,它還有一個義務,就是要對廣大高校的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和遵守商業原則的教育,這都是他自己的責任。否則,教書育人還教什麼?還育什麼?所以我特別贊成張保慶副部長的觀點。(2004-08-31 11:48:42)
·[楊揚]:謝謝四位部領導,謝謝大家的提問,明天十點鐘再見。(2004-08-31 11: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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