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不是所有的人都認爲他是好所長,但即便是反對者也認爲他是好醫生。一個公認的好醫生卻因爲所裏剛剛試行的管理方案而死在一個職工的刀下,死時年僅40歲。
當今中國正處於社會急劇轉型期。國有企業和政府機構改革尚未結束,事業單位改革正在啓動。事業單位改革涉及2800多萬人的利益調整,因個人利益受損而引發的心理問題尤其值得關注和重視。
2002年1月,38歲的符平釗被派往萬寧市結核病防治所擔任所長。當時,結核所人員嚴重超編———只有10個人的編制,實際卻有64個人,所裏每月只有兩萬餘元收入,職工工資根本無法正常發放。符平釗經過幾個月努力,結防所的年門診量由7000人次猛增到1.8萬人次,月業務收入由兩萬元上升到6萬多元,人均年收入上升到7307元。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位改變了結防所窘況的所長上任不到兩年卻被同所一名職工當衆殺害。最直接起因竟然是他剛剛推行一個月的管理方案。
一次意想不到的刺殺
萬寧市結防所負責簽到的韓姓女職工是那場血案的目擊者。
2003年12月17日早上7時剛過,符平釗就和妻子曾愛玲(當時也是該所職工)來到所裏。自從2002年1月來到結防所任所長的那天起,符平釗幾乎每天都是這個時間來到所裏。儘管前一天(12月16日)夜裏10時左右,符平釗還因爲所裏一名姓鄭的職工生病又回到所裏打針和看護。當夜12時多,符平釗纔回到家裏。
“簽完到之後,符所長就坐在他的座位上看報紙。馮俊德來了,就問他:‘你發不發我工資?’幾句話以後,馮俊德就掏出刀刺向了符所長。符所長一點防備都沒有,就被他刺中了胸部。”
馮俊德還要再次行刺,但被聞訊趕來的幾位職工死死抱住了,所持尖刀被奪下。一片驚恐慌亂中,馮俊德若無其事,揚長而去。
在一位職工的陪同下,符平釗坐了一輛出租摩托車去了醫院。
“他堅持着自己走出去,上了車。我們都沒想到那麼嚴重。到醫院後搶救無效,一個小時後,他就去世了。”
2004年5月10日,萬寧市紀委對萬寧市結防所副所長蔣應卿作出了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決定。
決定說,蔣應卿在符平釗被殺身亡的前5天,看見馮俊德拿兇器尖刀放在門診辦公室的桌上,並聽見馮俊德揚言要刺殺符平釗,當時蔣應卿沒有采取得力措施制止或收繳其兇器,也沒有及時將這一危險情況報告符平釗及有關部門,只是簡單勸說了事,致使兇手馮俊德後來拿起尖刀到辦公室刺殺符平釗身亡。2003年12月17日上午7時30分左右,符平釗被馮俊德刺殺,
蔣應卿沒有及時承擔起組織指揮現場的責任,沒有及時組織所裏醫務人員對符平釗就地進行搶救,也沒有采取果斷得力措施組織人員捉拿兇手或指派人員報警,放任兇手騎着自行車回家準備逃跑。
蔣應卿對組織上給他的處理決定頗爲不滿。
一份有爭議的管理改革方案
符平釗死在同事刀下的直接導火索,是該所於2003年11月1日試行的管理方案。這份引起爭議的管理方案說,原則是不養一個閒人,不留一個懶人,不虧一個能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而有效,效而有得。按勞取酬,多勞多得。
根據這個方案,大多數職工的收入都跟所創造的效益掛鉤。全所分爲辦公室、醫生組、護士組、檢驗室、X光室、項目組和工勤組等7個科組。關於所長和醫生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是這樣規定的:所長屬財政定編人員,工資根據財政撥款全額支付,獎金根據個人的收入按分成表中的比例,利潤的60%作爲獎金。醫生實行計件工資,按照分成表中的利潤直接記到個人。
2003年11月,醫生馮俊德沒有看一個病人。根據這個管理辦法收入爲零。12月初,發工資的日子剛過,馮俊德就帶了把尖刀放在診所裏,並揚言不發工資就要殺人。沒想到他說到做到。
何子坤是召開職工大會時公開反對管理方案的惟一一個人,但他說實際上醫生組都反對。他認爲新方案最大的問題是,把醫生的工資直接跟處方掛鉤,原來也搞醫生按處方提成,但那是按集體———醫生組,現在是按個人。他認爲這樣會造成醫生之間的矛盾,或者亂開藥,開“大處方”,“這種分配方法不符合現行的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工資政策,也違背了醫療衛生工作的根本方針和宗旨。”
何子坤認爲第二個不合理是提成比例不合理,造成科室之間的差距,沒有科學依據,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和片面性。這樣就造成醫生的收入比不上其他科室。
此外,他認爲作爲一個領導,所長屬於國家編制,一個人享受財政工資,不管所裏狀況如何都拿全額工資,如果還要拿這麼多獎金,也不合理。
“符所長絕對不是爲了自己多掙點錢才制訂這個方案。”萬寧市結防所的護士王嬌虹說。“他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只要是認真工作我都不會虧待。照顧到有些大夫業務不強,符所長開了處方,讓這些大夫填上自己的名字,目的就是爲了讓這些醫生完成任務。他不是爲了整某個人,而是想改變這種局面。因爲即使業務不精,但只要態度好總是可以提高的。而有些大夫連病人來了理都不理。”
“如果他想掙錢就不會到這裏來了。”結防所出納黃燕說,“他來了結防所後,有很多他在市委大院門診的病號跟着他到這裏來看病都說他傻,一個人幹不挺好的嗎?他在市委機關診所每個月至少有5000元的收入。到了我們所裏以後,不到1000元,有時候有獎金,1000多一點。”
馮俊德在受審時辯解,該方案沒有經過職工大會表決;他是助理職業醫生,而不是職業醫生。他辯稱,本案是間接故意;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表現爲不顧衆多職工反對,強行通過該方案;明知被告人沒有處方權,出於報復而將被告人調到門診,被害人對本案的發生有一定的責任。
但他的說法遭到了主管部門萬寧市衛生局的駁斥。
萬寧市衛生局專門下文對此進行說明:“據瞭解,《萬寧市結核病防治所管理方案》(試行)的出臺是基於激勵全體職工的積極性,在競爭中生存、獎勤罰懶目的的。方案出臺之初,經過了各科室的充分醞釀和討論,並集中大家意見進行修改,又經過全所職工大會表決,絕大多數職工同意通過的。”“馮俊德的執業資格爲執業助理醫師,根據《執業醫師法》規定‘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馮完全可以在結防所裏其他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從事診療活動,並非‘沒有處方權’。”
一名評價不一的改革者
馮俊德也有支持者。據說,2004年春節前夕,馮俊德被批捕後,還有人提議要不要給馮俊德發補助。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有人對符平釗頗有微詞。“從醫生的角度來講,他技術水平比較高,對病人服務態度好,隨叫隨到,這一點不可否認。”醫生組以前的負責人何子坤說,“但他不是一個稱職的所長。從領導的角度來講,缺乏一種寬容的胸懷,碰到一些小事,太斤斤計較。比如在分配方案上,比如補助什麼的。”他舉了個例子,比如說年終發獎金,何子坤建議按月出勤情況發放,但符平釗堅持要按天出勤情況發。何認爲他太計較,沒有必要,“作爲一個所長,對不同意見還是要認真考慮的。”
受到處分的蔣家卿也向記者反映說,僅因“馮俊德多次提了符所長工作上的一些意見”,符平釗未經所領導班子討論同意,也沒有上報市衛生局批准,擅自宣佈取消了馮俊德的診病處方權,調整到本所“項目控制”辦公室工作。2003年11月,當結防所搬遷後,符又將馮俊德調整到所門診當醫生,使馮俊德在門診室既沒有位置,又沒有明確給他處方權,因此,馮俊德無法開展醫療活動。符平釗擔任所長期間,制訂了新的管理方案,所裏部分醫護人員對許多不合理的問題,三番五次地向主管局領導反映,並請求協助該所解決方案中分配不公的有關問題,主管局到底認真研究沒有,做了哪些工作,符平釗所長是否尊重採納局裏的意見?作爲主管局,直屬單位發生這麼大的事件,難道主管局沒有責任嗎?
何子坤也認爲符平釗心胸不夠開闊。符曾經批評馮俊德“根本就沒有資格當醫生”,因爲馮醫生和他吵了幾句,就把他調到了項目組。
但也有職工對此進行了駁斥:“符所長說的本來就沒錯。不僅是馮俊德,我們所還有很多醫生都沒有資格當醫生。醫術不高,對病人還愛理不理,馮俊德就是這樣的。考慮到在門診影響不好,符所長才把他調到項目組,但他在項目組仍然是什麼都不幹。經常是符所長給病人看病忙得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而很多醫生卻什麼事都不幹。他們爲什麼不想想這是什麼原因呢?”
衆人說到的保底工資問題,符平釗在方案試行一個月以後就意識到了。
12月10日,也就是在遇害7天前,符平釗專門對11月的收入進行過分析,其中提到“3名醫生不服從安排,想上班就上班,想下班就下班,想罵人就罵人,爲所欲爲,其中一名醫生本月收入爲零。”這個分析報告裏說管理方案將再次討論修改,逐步完善;縮減分成比例,固定最低生活補貼150元~180元,建議11月分文未收的人員,如有正當理由可向所裏申請最低生活補貼。
萬寧市衛生局副局長楊浪認爲,結防所的管理方案與海南省衛生廳早在幾年前就要求各單位做的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是一致的,符平釗做的都是在政策範圍內的。當時局裏也看到方案裏沒有保底工資,就指出應該有200元~250元生活費,但考慮到該所每月只有8000元事業費,人均只有130元,所以後來定爲150元。“這個方案已經討論過很多次。”楊浪說,“符平釗根本就不是個強硬的人,他也不會耍手腕。”
他不無感慨地說:“有些人就是每個月給他5萬元,只要有人比他多0.1元,他就不舒服,而只要他是最高的,哪怕只有20元,他心裏也就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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