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不力而導致地方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其主要領導的晉升將被一票否決。浙江省政府昨天下發的《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措詞嚴厲。決定明確指出,三年內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覈體系,並實現事故總量、事故死亡人員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零增長。
上半年事故死亡4408人
雖然省委、浙江省政府素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但當前我省事故總量仍居高不下,事故死亡人數位居全國前列,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各類事故隱患大量存在。8月31日,縉雲縣的浙江壽爾福化學有限公司車間發生爆炸,當場死亡3人;7月28日,溫州平陽縣水頭鎮的溫州市輝煌皮革有限公司因違反消防安全生產法規,引發火災造成死亡18人、重傷12人的嚴重後果。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省各類事故導致死亡人數達4408人,同比上升6.8%。
三年目標:年事故死亡率零增長
浙江省政府因此決定,從2005年起,三年內努力實現全省各類事故總量、事故死亡人員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年增長率爲零,併力爭有所下降;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築等重點高危行業和領域事故多髮狀況得到遏制。
領導責任考覈嚴格
《決定》說,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重特大事故多發的,要對主要領導的獎勵和晉升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一年內發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或發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工礦企業重大事故的,事故發生地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檢查。
一年內凡縣(市、區)存在兩處以上、鄉(鎮)存在一處以上非法生產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從業單位,且未按有關規定查處而導致死亡事故發生的,對縣(市、區)和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給予處分。
去年42人被追究行政責任
據瞭解,浙江省去年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工礦企業事故18起,按規定已結案17起,有2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2人被追究行政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