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將建立建築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約談制度,對於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地區,部領導要與事故發生省份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人約見談話。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近日指出,建設部將針對當前建築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對於事故多發地區,將加大指導監督力度,根據建築安全生產狀況加強警示和提醒。近期建設部將組織建築安全生產巡查組,對今年以來事故多發的10個地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察,查思想認識、查責任制落實、查工作分析部署、查監管執法力度,對於督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將在建設部建築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中予以通報。
針對事故多發類型,建設部下一步主要進行以預防高處墜落和施工坍塌事故爲主的專項整治工作,對企業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加大監督和指導力度。這位負責人要求,各地在認真制定和落實專項整治措施的同時,要建立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的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制度,經濟發達地區要率先淘汰落後工藝和設備。同時,針對監管薄弱地區,尤其是經濟開發區、高教園區、工業園區、城鄉接合部以及招商引資工程項目,各地要理順監督管理體制,依法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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