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發的總經理已被刑拘
昨天,記者再度來到杭州天安集團南京分公司的辦公地點,和前次一樣,公司上上下下都對公司李總的去向遮遮掩掩,也不願對於收購中山集團的情況作出說明,公司內外瀰漫着神祕緊張的氣氛。記者提出,如果李總實在忙,能不能另外約個時間見面。對方不置可否。而事實上,這位總也不露面的李臘生總經理,此時,已經坐在“高牆之內”了。
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向記者證實,杭州天安集團南京分公司總經理李臘生已被正式刑拘。原因是他在收購國有企業南京中山集團的操作過程中,涉嫌僱用不法分子,刻制了人民銀行的公章,並用它製造了一份假的“銀行行長聯席會議文件”,形成國有資產增值的假象,從而騙取工商部門將國企所有權變更到天安名下。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這位平素在客戶面前氣宇不凡的李總,早在2000年,曾被南京市棲霞區法院以僞造公文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3年執行。
天安一直面臨資金不足
中山集團是在1986年12月,以在寧的七家老軍工企業和三家科研院所聯合組成的大型國有企業集團,成立時資產總額是30億元人民幣。後來,雖然幾經成員的更替、資產的變化,但到去年改制時進行的資產評估,仍然有3億多元總資產,淨資產爲2300萬元。旗下還擁有房地產公司、財務公司、國際貿易公司等,其中的房地產公司已經開發了紫霞公寓、紅山公寓等樓盤,財務公司每年融資業務量達3億多,淨利潤2000多萬元。快報記者:石成
耐人尋味的事後“諸葛亮”
對於天安涉嫌以欺詐手段騙購國企一案,有關各主管部門表現出了迥異而耐人尋味的態度。
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管部負責人:對於這件事我們只能說一點,就是天安的李臘生在提供給國資和工商部門的“金融債權保全確認手續”上,其內容不是我們所寫,而其所蓋公章也不是我們的那一個。另外,一位朱處長還表示:我們覺得有關方面擅自向新聞界公佈消息的做法有失妥當,會影響安定的局面。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不管天安將來如何,不管中山集團的改制如何,國有資產不能流失,中山集團在國企時代所欠各大銀行的債務,不能允許有一分損失。
南京市工商局某科負責人:具體的犯罪行爲我們不瞭解,但我們不可能一上來就識別出假銀行證明,因爲我們不是公安部門,但通過調查,我們認爲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李臘月是蓋了假公章,寫了假公文。我們將在局長辦公會上,最終給出處理方案。
南京市國資委辦公室負責人:中山集團的改制已經在去年7月完成,當時我們對天安收購中山集團進行了監督,其程序是完整的。但沒有想到會出現收購方假造公文騙購的情況。一些文件和證明的核定是由工商局等其他相關部門完成的。現在應該完全按法律的規定來辦。不過,對於李臘月被抓,我們也是第一次聽說,有關情況還要進一步覈實。李臘月的這種行爲,真是扯淡。
而李臘生所服務的民企———杭州天安南京分公司,自本世紀初以來,相繼收購了南京化建集團、南京輕工集團等國企,並且獲得了20萬畝以上的土地,爲其開發房地產項目提供了舞臺。但土地多了、樓盤大了的同時,天安公司也一直面臨着資金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國家宏觀調控、緊縮銀根之後,通過銀行借貸解決房地產開發所需要的鉅額資金變得困難。天安變成了體量很大的“貧血病人”。而中山集團手中運作良好的財務公司,以其每年3個億以上的資金流量成爲天安的夢中情人。中山集團2003年掛牌出讓招商後,天安志在必得。
爽快答應條件神速收購
中山集團掛牌出讓,吸引了包括港資在內的多家有實力的民企。南京市有關方面爲了公平起見,決定在南京市產權交易中心把中山集團掛牌。
由於歷史的原因,中山集團作爲大型國企,從1986年起向南京市8家銀行借貸2億元左右,包括直接貸款和爲其他國企擔保。那麼,根據國務院國資委和江蘇省、南京市的相關法規、文件規定,國企在轉讓時,向銀行借貸屬於國有資產的組成部分,受讓方必須負擔起這些貸款,要麼以現金還清,要麼以土地等抵押置換。
天安方面爲了截住肥水,對包括銀行貸款、職工安置等一攬子的南京市爲中山集團改制設立的條件,都答應得非常爽快,所以在2003年初,中山集團的職代會上職工們以爲找到了一個負責任的好婆家,通過了出讓給天安的改制方案,而南京市振興工業指導小組辦公室、南京市國資委也認爲天安的條件不錯,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同意將中山集團賣給天安。改制後的中山集團總股本達到1億人民幣,天安佔90%的絕對控股地位。2003年7月1日,天安完成了改制的全部手續。這個速度受到有關官員的高度讚賞。
逃避支付兩億全靠造假
一樁完美的“聯姻”就這樣敲定,然而中山集團和其員工的悲慘境遇,也從這個爽快的“婚禮”後開始了。根據國企改制轉讓的有關規定和流程,天安對中山集團的銀行貸款,應該先行向各有關銀行進行償付,並在付清之後,由南京地區金融債權管理行長聯席會議對這種清償給出書面確認,加蓋公章後,再經國資委等部門審議通過,並最終由工商部門完成從國企向私企的變更。可怕而驚人的是,正是在這個關鍵的銀行對債務清償的證明上,天安集團搞了“天大”的鬼。天安本身因爲大量的收購和房地產開發,導致資金不足,那麼現在既然爽快答應付錢,可怎麼找來這筆鉅款呢?
天安南京公司的李臘生於是故伎重演,他找來了一份行長聯席會議的清償證明———“金融債權保全確認手續”,根據其格式,編造了天安已經和南京各銀行談判達成就中山集團貸款清付協議的內容,包括對農行的6000多萬元,對工行的3000多萬元等。
然後又根據真的證明上的公章,通過福建的職業公章造假人,刻好了假章蓋上去。然後,一路拿着一紙假金融公文,先騙國資部門,再騙南京市工商局,最終逃避支付2億元。
關鍵性公文全部是僞造
2004年5月8日,距離天安的入主已經過了整整10個月之久,改制後留任的中山集團副總裁陳承仁受經營班子委託,到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去落實改制企業償還銀行債務的具體工作時,卻被對方告知:“我們沒給天安出具過達成償還的證明啊!”設在人行南京分行內的南京地區金融債權管理行長聯席會議辦公室在認真對照後發現,天安出具的“金融債權保全確認手續”從公文內容到公章均是僞造。
5月19日,南京地區金融債權管理行長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天安的這些造假行爲,向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淮海路派出所報案。
5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5處以“(2004)公刑物鑑文字第073號”認定,天安在證明上的公章系僞造,簽字系南京天安總經理李臘生所寫。5月25日,白下分局刑警大隊對李臘生採取強制措施,同一天,李被單位保出。
惡人先告狀國企很受傷
如果事情到此,能以造假者的被法律懲處、能以國企的重新改制和國有資產及員工的利益得到新的保障,也就皆大歡喜。但是,在真相大白之後,中山集團卻接連受到更大的打擊,而員工們甚至連工資都拿不到,國有資產流失的追回更是遙遙無期了。
在李臘生被採取強制措施後的6月8日,中山集團向南京市工商局舉報了天安以假公文騙取工商變更登記的事實,並要求按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11章第59條規定,撤銷天安對中山集團的工商變更,把國企改回來。但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卻以公安部門已經介入,民事讓刑事的規定不予立案。後經多次交涉,直到7月20日,才立了案。
而有意思的是,就在這期間的6月10日前後,天安公司卻惡人先告狀,在南京市建鄴區法院告中山集團的領導層不按改制後由天安控股的董事會行事,要求撤了現有的以老國企領導班子爲主的經營層。而更讓人吃驚的是,一邊是市工商局遲遲不對天安明顯的欺詐行爲立案,另一方面,建鄴區法院在6月中旬將中山集團的全部公章、財務章都封存。結果是什麼呢?中山集團的正常經營活動沒辦法開展了,而且業務單位付來的款項沒法入賬,而財務專用章被封存,又讓中山集團幾百號員工連工資都沒法發出來了,到記者昨天發稿時,這個問題還沒解決。
造假行爲何以通行無阻
回顧整個天安巧取豪奪中山集團國有資產的過程,人們感慨良多。首先是,天安的造假行爲並不算高明,所刻假公章與真公章有明顯區別,而其炮製的假金融公文,居然是寫在一張白紙上的。
警方人員稱,這種涉及2億金額的公文,至少是應該在有銀行擡頭的正式公文紙上的。在長達三個多月的改制審查中,這份假公文居然在國資委、工商局等機關順利過關。
有關部門在事後認爲,“我們又不是公安局,沒有鑑別能力啊?”但是,如果我們的這些機關,能按盤算自家存摺的態度來對待這2個億的國有資產的下落,那麼,他們是不難發現這白紙上的公文的問題的。甚至於,他們只要多打一個電話給人民銀行,就能知道事情的真僞。遺憾的是,沒有一個部門,真正把國資當自家財產來看待。
在5月8日天安的問題暴露後,天安巧取豪奪的行爲卻變成難以撼動的現實。比如,工商部門爲什麼不及時將被天安以欺騙手段變更過去的國有企業的性質再變回來?比如,有關法律機關在天安的要求下,迅速將中山集團的正常經營行爲阻礙,讓那麼多上有老下有小的員工的收入都顆粒無收,這讓人如何理解?
目前,中山集團的困境還在繼續着,2個億的國有資產的流失還根本沒提上追回的日程,員工們還在爲何時能拿到工資心焦。
國資把門人,你該醒醒了!
撿個“蘿蔔”刻一枚公章,就可以收購大筆國有資產。這樣的“天方夜譚”在南京竟然成爲事實,令聞者咋舌。這次國企改制形同兒戲,“國退民進”的盛宴在國資主人的昏睡、投機者的狂歡中,上演了迄今爲止最爲荒誕的一幕,令觀者扼腕。
記得在今年5月26日召開的南京市改革工作大會上,南京市的一位主要負責人在講到國企改革出現的一些問題時,頗有激情地接連提出了3個“想不通”:一是有些人不顧黨性原則,不把國家的相關規定、產權改革改制法規放在眼裏,想怎麼改就怎麼改;二是有些人出高價的不賣,偏偏要選擇低價的賣;三是不少經營層是個敗家子,本來有一個優秀的企業團隊和一批有市場前景和贏利能力的產品,企業卻一下子就虧了。如今,偏偏出現了更讓人想不通的事情,一紙涉及兩個億國有資產的假公文,在長達3個多月的改制審查中一路通關,成就了一樁國企改制的驚天騙局。想不通的人們在問,究竟錯在哪裏?究竟錯在誰?
在這出荒誕劇中,主角有兩個:一方是眼睛發綠、膽大妄爲的投機者,一方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國有資產的主人。我們不用去渲染涉嫌違法犯罪的投機者如何高明,因爲國企改革改制是一個具有相當透明度的開放性工程,心懷各種利益目的的人進進出出並不奇怪,問題是當有人從中拿走了國家的東西時,卻沒有人查驗一下這個人是否持有合法的“出門證”。假如我們可以排除“內外勾結”的因素的話,那麼,可以肯定主人們在“睡覺”。
政府部門是國有資產的把門人。在天安公司收購南京中山集團的過程中,承擔金融資產問題協調的“銀行聯席會議”公文被假冒、公章被私刻;指導改革改制的經濟主管部門像一個不負責任的“婚介所”;負有國資經營和審覈責任的管理機構在“例行公事”;負責企業註冊登記的機關以“馬路警察”的口吻撇清自己的責任。主人都在“睡覺”,一道道門禁必然失守,國家的利益、幾代百姓攢集起來的財富,又怎麼可能有保障呢?
國有資產的主人們在“睡覺”,並不是我們今天在事後充當“諸葛亮”的評價,而是諸如天安公司這樣的投機者早已窺破的事實。中國的經濟正處在一個新的轉型路口,法律不完善,信用機制尚待建立,這是客觀事實。但這並不能作爲國資把門人開脫責任的藉口,大量的國有資產之所以會快速流失,說白了,把關人沒有像對待自己的私有財產那樣,關心國有資產的得失,從而在主觀上爲投機者違法犯罪壯了膽。
南京的國企改制一路坎坷,一路曲折。從政府官員到黎民百姓都在關注一個問題,就是國有資產是否流失了,究竟流失了多少?國企改制究竟還有多少讓人“想不通”的地方?究竟是沒想到還是不願想,這不僅僅是個精神狀態問題。這個問題誰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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